jerf71
发表于 2014-6-16 23:41:31
水风 发表于 2014-6-13 20: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帮人遇到了天朝开明时代了。要是搁以前给英国人当狗的时候,一句“煽动”,统统抓起来。
其实也挺可乐 ...
那个,南周上次说啥来着。。。狗骨头还是有几根。{:189:}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4-6-17 12:13:49
肥狐 发表于 2014-6-16 0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西方化的体系莫过于科学了,难道学科学的都崇拜西方?法律和经济学,倒是中国也有古代传承,为什么“学 ...
科学就科学,法律啥的好意思嘛。
肥狐
发表于 2014-6-18 23:47:17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4-6-17 12: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科学就科学,法律啥的好意思嘛。
科学不包括法律?
一身轻松
发表于 2014-6-19 11:53:46
肥狐 发表于 2014-6-18 23: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科学不包括法律?
不包括
因为法律完全可以根据执政者的意愿随时修改,而光速不会因为执政者的意愿变慢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4-6-19 19:46:59
肥狐 发表于 2014-6-18 23: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科学不包括法律?
当然不包括
肥狐
发表于 2014-6-20 13:48:39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4-6-19 19: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然不包括
maybe u r right, 改日发个帖讨论讨论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4-6-20 14:01:11
肥狐 发表于 2014-6-20 13: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maybe u r right, 改日发个帖讨论讨论
“社会科学”,这里恐怕都不会被承认是科学{:190:}
肥狐
发表于 2014-6-20 14:08:31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4-6-20 14: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社会科学”,这里恐怕都不会被承认是科学
大概是因为都没有接触过好的社会科学,我也一样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4-6-20 14:11:57
肥狐 发表于 2014-6-20 14: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概是因为都没有接触过好的社会科学,我也一样
我等着社会科学家出来喊一喊{:191:}
瞎赳赳
发表于 2014-6-20 23:21:26
该走就走吧……
五月
发表于 2014-6-28 21:01:40
大律师公会的声明是欺负香港市民都是法盲呗。
“法官和司法人员作为治港者必须爱国爱港”。这句话一点瑕疵都没有。TG朝廷不是没有能人,白皮书这种咚咚肯定是反复斟酌过的,不会给行家留下口实。
法官和司法人员当然是“治港者”之一,因为司法作为三权分立的一支是港府的组成部分之一。其他两个分支是立法会和行政当局。
比如民主灯塔美帝。美帝政府的构成明文规定由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分支组成。
The federal government is composed of three distinct branches: legislative, executive and judicial, whose powers are vested by the U.S. Constitution in the Congress, the President, and the federal courts, including the Supreme Court, respectively.
既然司法系统是“港府”的分支,司法人员不是治港者还能是个啥?普通民众嘴里的“港府”一般指“行政当局”。但大律师们把行政当局和港府混淆是水平问题还是别有用心?
美帝最高法院大法官宣誓就职的时候必须宣誓“保卫宪法”,也就是要爱国。港府的组成分支之一司法人员被要求爱国爱港难道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基本法的要求?难道他们上任是没有宣誓?
香港最高法院有权就特区范围内的法律自行解释,这当然没错。不然法官如何司法?但是基本法规定最终解释权在全国人大。也即是全国人大的解释权高于香港最高法院的解释权。这一点香港法官上任前难道没有打听清楚吗?不认可全国人大的最终解释权却同意接受法官的职位,算业务不熟还是有心欺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