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间成“宰人间”
近期,包括沈阳、青岛、济南等在内的全国不少地方,陆续出现公墓20年使用期届满,面临续收护墓费的问题。逝者为啥要20年一“交租”?随着清明节的来临和这一话题的热议,“死不起”的声音顿时再起。而渤海早报一则《太平间怎成“宰人间” 看一眼亡者要先交2万押金》的报道,更是让人发出了更多“死不起”的感慨。“慎终追远,民德归厚”。殡葬不仅是个体生命终结的仪式,也是亲属表达对逝者哀悼追思的方式。如今,殡葬行业却利用“活人不会在死者面前讨价还价”的心理,追逐暴利,让百姓在承受亲人去世的痛苦的同时,还要承受任人宰割的痛苦与烦恼,这不能不说是与群众路线的背离,不能不说是利欲熏心之下所演变的疯狂。
“一平米墓地”政策之下的“天价墓地”。云南网记者在走访昆明市郊区的部分陵园时发现,观音山、跑马山、玉案山等陵园,一个墓地的价位从4000元到十几万元不等,观音山公墓的价格最便宜的是11800元/个,高的则达到56000元/个。而那些所谓“风水好、材料好、面积大点”的更是叫价高达30余万元,高昂的价格令更是很多老百姓望而却步。在北京,人们所熟悉的八宝山公墓周围早已高楼林立,公墓处于城市中央。由于墓地价格高昂且紧俏,不少居民不得不“活在北京、葬在河北”,去周边的河北、天津等地买墓,还由此形成了一条“环北京公墓带”。面对如此状况,我们不禁试问:一面是居民“葬有所安”的现实需求,一面是“墓地危机”和“天价墓地”的持续上演,岂能不让人滋生“死不起”的恐慌?
20年的“收租期”所产生的疑问与忧伤。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与此对应,北京、江西等地的墓穴和骨灰格位的一个使用周期均为最长为20年,期满后须续租。尽管民政部也曾表示把缴费周期定为20年,是出于保护群众利益和方便群众缴费的角度提出的。但不少居民对墓地20年一“收租”的做法颇为反感,因为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对使用年限期满后是否应予续期、如何续期、是否收费及按什么标准收费等没有作出任何规定。由此,我们不得不再次试问:一面是“霸王式”的续租要求,一面是无规定的价格乱象,岂能不让人滋生“死者也难安”的忧伤?
太平间成“宰人间”背后的利益链条。 家住天津的一位亡者亲属告诉记者,他的表弟从外地来天津打工时发生意外死亡。死亡第二天表弟的家人从外地赶来想再看一眼亡者,可医院的太平间竟然提出要先交2万元押金,否则不能看。因为经济拮据,他们只选择了太平间提供的最基本服务,但一结账,发现最基本服务还要消费9000元。账单中提供的包骨灰的布要价数百元,而同样的东西在市面上只需要几十元。
记者采访发现,“基本殡葬费”只是整个殡葬环节费用中的一小部分而已,太平间的前期殡葬服务乱象丛生,“选择性服务和商品”名目繁多,很多时候对于家属来说甚至是“无选择”。数十张朝阳西院太平间开具的《北京市殡仪服务收费收据(2013年)》中,花费在5000元以上达90%,八九千元、1万以上并不罕见。一本“2012年5月至6月收费收据”显示,花费一万元以上就有9人,最高的花费39650元。“这些只是在太平间的花费,并不包括火化等在殡仪馆的花费。”多名逝者的亲属证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从业者说,大多殡葬中介在“一条龙”、“包干”后,都不会提供正规发票给死者家属。看起来方便省事,实际上是利用死者家属不清楚殡葬行业价格的信息不对等,赚取差价、牟取暴利。这其中,有种种匪夷所思、甚至重复的收费:冷藏费、看存尸体费、消毒费、装卸尸体费、遗体装袋费、装木棺费、洗遗体费、穿脱衣费、遗体整理费、卫生包费、劳务费……面对这种种不堪入目的殡葬问题乱象,我们是不是还应该问一句“究竟是谁让人们陷入了“死不起”的尴尬”呢?
殡葬行业经营乱象丛生的根源,显然是膨胀扭曲的利润空间。殡仪商店或公司只出示服务项目不出示价格,看家属身份坐地起价,这些所谓“经营之道”,不仅缺乏起码的道德良知,更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多项权益。一些专家表示,治理殡葬问题乱象,民政、工商等部门责无旁贷。民政部门应该出台可操作的定价规范,堵住暴利的口子。同时,需要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刹住歪风。——怪哉,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的当下,群众却陷入了“死不起”恐慌,这难道就是民政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这难道就是“为民务实清廉”的主旨和要义所在吗?
既然要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就应当满足群众“葬有所安”的现实需求;既然殡葬系数服务行业,就应当回归公益服务的本原,实施免费殡葬服务。难道不是这样吗?!
摘自网络 赚死人钱容易呀,一般人现在真死不起。我爷爷奶奶的墓都搬了五回,花了快十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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