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有意犹未尽的感觉,略改一改如下:
锦州有陈公讳忠义,为十三省大裘商,尝语其少壮时入行事:
“拷贝原文。”
是夜,忠义梦大盗近前,曰:“妾与君本前世夙缘,君尝发愿曰:欲化身赵州石桥,让众人踩踏千年,换妾来生一回眸。妾感之,虽未修成女体,却仓促入轮回,愿以千万人之眼泪,还君之恩。然君甚莽撞,妾还业未成,而死于君手,再堕轮回。妾将再入红尘,化身一狐,常伴君之左右。临别之际,来,啵儿一个。”
忠义大惊,吐,遂醒。
陈公由此入皮草之行,皆念此行日屠千狐, 狐,貂,黄鼠狼盖莫敢近身也。
感觉好短呀 果然小小说 河蚌 发表于 2013-10-1 22: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KKKKKKKKKKK.
这篇小小说,短小精悍,说的是一个少年侠客的行侠故事。不过虽然说了侠客的厉害,但在描写上 ...
我觉得作者可能无意暗示少年侠客可能非人类,“忽有腥风刮过”,大概是暗示少侠手起刀落,盗贼断头溅血吧? 本帖最后由 不爱吱声 于 2013-10-1 09:16 编辑
如果被围应该是腹背受敌,撒石灰无法同时向四个方向撒,亦无法专心防护四面来敌,看来忠义因此寻得战机,得以先空手如白刃,抢幼子,后斩贼。 本帖最后由 河蚌 于 2013-10-1 23:19 编辑
禅人 发表于 2013-10-1 23: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作者可能无意暗示少年侠客可能非人类,“忽有腥风刮过”,大概是暗示少侠手起刀落,盗贼断头溅血吧 ...
作者当然是没有那个意思,但如果只是现在的这些内容,就不够传奇,作为小小说而言,就缺少一个魂。大家看着觉得这篇意尤未尽或者觉得没写完,原因也在于此。
我的想法,就是在不增加情节的情况下,给这篇小说一个魂,而这个魂就是,明写其凶猛,暗示其非人类。
看《聊斋》,就会发现,有比这个更短的故事,甚至就是几十个字,完全是无头无尾。而如果仔细琢磨,就会发现,蒲老先生之所以记下来,就是觉得故事很奇。
好,可惜结束得太明白,若是古龙先生来写,必更有味道 短评:故事没悬念,情节不够细。 赫然 发表于 2013-10-1 22: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终于抢到一次真沙发!
皮沙发还是木沙发? 大盗扑,忠义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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