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蚌 发表于 2013-9-30 12:02:06

李禾平 发表于 2013-9-30 11: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忍不住加进两位的讨论。

@coo


纯意识流的小说,我是不看的,我也不认为那是小说,再多的人说这是小说,我也认为这就是堆屎。或者就如同,我看到一幅将身体沾着墨在画纸上打滚形成的画作,即使再多的画家说这是最先进的画派,俺还是会说,你他妈就是个屁。
对我来说,无论是小说还是画,都有一个标准,那就是一个普通人无法写出来。你可以写或者画很抽象的东西,但是你必须要有画或者写一个正规作品的能力。就象毕加索画公牛,几笔就可以画出来,如同儿童的涂鸦,但毕加索同样可以画出印象派的作品,他是在原来的画法技巧中加入了新的理解从而形成了更为高深的东西。
其实现代艺术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解构,将以前单线程的表面上可以感受到的东西,变成多线程多维度多视角甚至无视空间和时间的体裁。但这并不意味着小说和绘画就是完全信马由缰,沦落到画家的艺术品,完全如同无意识或者低智商者的涂鸦。
对我来说,小说必须有情节,而好小说就是通过情节打动别人,然后打动自己,写小说的目的就在于此。写的东西,普通人根本不看,就几个圈内人叫好,那不叫小说,那叫文字SY,那样的圈子也不叫文学圈,更类似于文学群P。

橡树村 发表于 2013-9-30 12:18:07

河蚌 发表于 2013-9-30 12: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纯意识流的小说,我是不看的,我也不认为那是小说,再多的人说这是小说,我也认为这就是堆屎。或者就如同 ...

咱都老了啊{:187:}

李禾平 发表于 2013-9-30 12:33:42

河蚌 发表于 2013-9-30 04: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纯意识流的小说,我是不看的,我也不认为那是小说,再多的人说这是小说,我也认为这就是堆屎。或者就如同 ...

咱们纯粹是为了讨论而讨论啊。{:191:}

你前面几句话有点像是我在中秋节时说的话:月饼只能是豆沙的,其它的都是异端,尤其是五仁的!

纯意识流小说,无论你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无论是从文学研究还是文学流派来说,它都是有着存在的必要性。你可以不喜欢,但是不能说它不是小说。

这个就是审美角度的问题了,有人以瘦为美,有人以胖为美,不可强求。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我对所有的非传统绘画都看不懂,包括毕加索,但是我不能否认它们的存在和意义。

河蚌 发表于 2013-9-30 13:10:16

本帖最后由 河蚌 于 2013-9-30 13:11 编辑

李禾平 发表于 2013-9-30 12: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咱们纯粹是为了讨论而讨论啊。

你前面几句话有点像是我在中秋节时说的话:月饼只能是豆沙的,其 ...

我没有那么极端正统,各种小说都看,其实俺的文学耐受度很高,象有些大家很不爱读的,我也能读下,就当是冷馒头,慢慢啃。
对我而言,写一篇文章,无论是小说还是散文,成不成功的标志,就是别人的观感,所以,无论是意识流,还是解构主义,还是别的,只要好看,能够感动我,我都认为是好小说。
小说,在我看来,就是作者构造了一个世界,然后让读者身入其中而获得心灵的快感。结构越复杂的小说,越难读懂,可能想进入就越慢,但一旦进入了,就会体味到更高的快乐。就象《我的名字叫红》,因为结构复杂,意识流有,蒙太奇有,幻想有,开始时就很难入戏,但看到最后等进入其中就是很高的享受。
我不是说某种类型的文字是坏的,但我觉得那种纯意识流,不具有任何代入感的文字,其实就是在玩文字技巧,毫无意义而言。
好文学还是应该有个评判标准,那就是能够让人得到阅读的快感,或者说让人达到一种忘我的境界。
也许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读懂,但不能说,没有人看懂是文学技艺高深的表现,然后认为大众这所以不懂,是因为大众的理解力没有达到这个层次。

云淡风轻 发表于 2013-9-30 13:22:22

河蚌 发表于 2013-9-30 13: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没有那么极端正统,各种小说都看,其实俺的文学耐受度很高,象有些大家很不爱读的,我也能读下,就当是 ...

所谓的 萝卜青菜

记得我老哥带回家第一盘披头士的磁带,在家里放来听,老爸听了很是摇头,马上让我们把音量关小,说搞不懂你们这些年轻人的耳朵是什么做的。现在 摇滚已经家喻户晓,会有人不喜欢,但摇滚已作为一种音乐形式被认可。

时代总是要变迁,文学形式也不例外。

总会有不安份的先行者尝试新的文学形式,这个可能会不被现时的大多数人接受,
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
新的东西总要出现,
就如同太阳东升西落

河蚌 发表于 2013-9-30 13:40:56

本帖最后由 河蚌 于 2013-9-30 13:42 编辑

云淡风轻 发表于 2013-9-30 1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谓的 萝卜青菜

记得我老哥带回家第一盘披头士的磁带,在家里放来听,老爸听了很是摇头,马上让我们把 ...

音乐有各种形式,小说也有各种写法,俺说了,各种写法的我都看,但是,如果一个自称为小说的东西,就要有最基本的标准,那就是打动人,无论是让人笑,还是让人哭。
要说意识流,俺觉得咱爱坛就有,比如张王,他写的东西,俺曾经评价“如盲人骑着瞎马一路歪歪斜斜”,在俺看来,就是有种完全不着四六的感觉。但是,俺看了他写的东西就想乐,因为俺能读出来他想写什么,想要让我们得到什么感觉,而他那么写,完全是有意而为之,在他那些东一笔西一画的文字中,其实就是让大家通过不同样式的文字风格体会到不同的感觉。
在我看来,评价一篇文字是否是好的,有一个基本标准,那就是是否能感动人,能感动的,就是好文字。能在那么多的文字中那么多故事中,找到一篇有感觉的文字,那就说明这篇文字无论是艺术性还是文学性,都自然有其高妙之处。有了令人感动这个标准,再去谈什么风格什么技巧,才是对的,放弃这个标准去谈后两样,那就是缘木求鱼。

河蚌 发表于 2013-9-30 13:48:27

云淡风轻 发表于 2013-9-30 1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谓的 萝卜青菜

记得我老哥带回家第一盘披头士的磁带,在家里放来听,老爸听了很是摇头,马上让我们把 ...

文学形式如何变迁,都脱不了让人感动这一标准。
而且不要把作者与读者对立起来,认为作者创造了新的文学形式,然后读者就读不懂了。实际上,文学发展中,每一位作家在写作时,都在不断地创新,不断地突破自我。即使是现在的网络写手,也都在不断地寻求突破。
无论是情节还是写作技法,每一位作家在写新的作品时,摆在面前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个,而当新作品面世时,读者们品味的也是这个,完全的因循旧规,与旧作十分雷同,得到的评价只会是“毫无新意”。
因此,在我看来,文学创新本来就是不断进行的,而所谓的新写法,其目的还是为了让读者感动,以新的不同的形式获得感动。

空气精灵 发表于 2013-9-30 14:05:42

我是个俗人,还是个认字的文盲,不懂小说那么多的花样。
对我来说,就是看故事的,没故事或故事太艰险涩的,咱看不懂。
原文和这个改写版是不同的写法,无所谓。可是就结局而言,不喜欢第二个。
这年头咋忽然冒出了遍地的GAY啊。无论是哪,看着看着就冒出个同性,喜欢男人。
请允许我说个粗话:K!真无聊!

别和我说什么歧视与否的话题,咱就是说故事情节!另外,其实我从来也不在意政治正确,嘿嘿。

graceusa 发表于 2013-9-30 14:46:49

北宸 发表于 2013-9-29 19: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沒趕上啊   

改寫成同人小說了

同人小说?我第一次听说,能解释一下吗?
谢谢!

李禾平 发表于 2013-9-30 14:49:08

河蚌 发表于 2013-9-30 05: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文学形式如何变迁,都脱不了让人感动这一标准。
而且不要把作者与读者对立起来,认为作者创造了新的文学 ...

你的整个问题绕回来,还是我喜欢吃豆沙的,不喜欢吃五仁的。

对你感动,不代表对我感动;初二三班的全体同学感动,并不代表初三六班的同学也会感动。

{:191:}

其实你提出的论题是非常大的,这个问题追究到最后,就是文学到底是为谁服务的。有位叫润之的同学在1942年时就思考过这个问题,但是他老人家最后也没有解决好。

玩笑归玩笑,但是这个问题确实是一个在文学理论界经常会讨论的问题,最后基本上是谁也说服不了谁,归根结底,这其中又存在着审美接受度的问题,然后美学界噼里啪啦又是一番争论。

英国著名的政治喜剧-是的,首相-里面也曾经涉及过这个问题,一帮受过私校和牛桥大学教育的高级公务员努力地为伦敦歌剧院拉经费,认为这种高雅的文化是必须存在的。而首相则认为那些歌剧都是你们这些人在看,贫下中农都没有兴趣,凭什么要多给你们经费。



河蚌 发表于 2013-9-30 14:57:28

本帖最后由 河蚌 于 2013-9-30 14:58 编辑

李禾平 发表于 2013-9-30 14: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的整个问题绕回来,还是我喜欢吃豆沙的,不喜欢吃五仁的。

对你感动,不代表对我感动;初二三班的全体 ...

是的,是这个意思,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但是有个最大公约数的问题。如果写的东西,除了一个小圈子里面的人,再无人觉得好,这就是个问题。
其实,文学、诗歌、戏剧,这些东西,最佳的检验标准就是市场,能活下来的,就是好的,活不下来,还死气白咧地问政府要经费的,就是坏的。原来说话剧要死,结果这几年,小剧场话剧火的不成样子,随便一个地方剧团,排个剧,都能演上5、60场,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不是观众不喜欢看,而是有段时间,那话剧的表演方式出了问题。
反正俺认为,该死的东西,就让他死好了,如果不想死也可以,去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罢,只要够标准,也可以多活二十年。

花似荼蘼 发表于 2013-9-30 15:17:41

相对来说,我更喜欢原作。感觉原作意味深长,对人性、对社会理解得更透。这一篇加入了对话,情节更集中,但是犀利感弱化了。

老芒 发表于 2013-9-30 15:19:26

这篇和原作比起来作者怎么看?{:219:}

河蚌 发表于 2013-9-30 15:22:36

花似荼蘼 发表于 2013-9-30 15: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相对来说,我更喜欢原作。感觉原作意味深长,对人性、对社会理解得更透。这一篇加入了对话,情节更集中,但 ...

你看是吧,对于文章,大家的观感都差不多的。
我也很想找一篇只有我感动而别人不感动的文章,但是找不到呀。

洗心 发表于 2013-9-30 15:23:21

更喜欢原作。

花似荼蘼 发表于 2013-9-30 15:28:04

河蚌 发表于 2013-9-30 15: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看是吧,对于文章,大家的观感都差不多的。
我也很想找一篇只有我感动而别人不感动的文章,但是找不到 ...

我感觉就这一篇来说,中年人,有阅历的人会更喜欢原作,年轻一点的可能会喜欢这一篇。对每一篇文章的观感也会取决于读者本身的阅历,性格以及审美爱好。虽然说是有一个大的框框,但是现在不就是一个不断改变,让你我都找不着北的时代吗!所以说你老也并非不对……哈哈。总之,坚持自己喜欢的,同时尊重别人喜欢的,也就这样了。理是最说不清的,因为文章不是自然现象,有客观存在。

巴巴爸爸 发表于 2013-9-30 17:03:53

河蚌 发表于 2013-9-30 13: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没有那么极端正统,各种小说都看,其实俺的文学耐受度很高,象有些大家很不爱读的,我也能读下,就当是 ...

有些小说是写给大家看的,有些是写给一些人看的,有些甚至就是写给一个人看的,字字有来处。各取所需嘛,蚌蚌{:221:}

巴巴爸爸 发表于 2013-9-30 17:05:38

空气精灵 发表于 2013-9-30 14: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个俗人,还是个认字的文盲,不懂小说那么多的花样。
对我来说,就是看故事的,没故事或故事太艰险涩的 ...

我也觉得喜欢男人这点很让人出戏,过犹不及了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3-9-30 17:27:58

河蚌 发表于 2013-9-30 11: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原作绝对是好小说,小说不是必须有对话的,必须有对话的是戏剧。小说就是叙述一件事情或者说一个现象,事 ...

小说必须要有情节这事儿倒真未必。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3-9-30 17:31:54

空气精灵 发表于 2013-9-30 14: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个俗人,还是个认字的文盲,不懂小说那么多的花样。
对我来说,就是看故事的,没故事或故事太艰险涩的 ...

这个必须要强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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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三十九号作品:过年夫妻(改写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