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蚌 发表于 2013-6-27 16:52:43

残障人的自我评价

本帖最后由 河蚌 于 2013-6-28 22:54 编辑

       今天看了云淡风轻的日志http://www.aswetalk.org/bbs/home.php?mod=space&uid=2863&do=blog&id=27831&page=1#comment,里面说了一些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看法,而我也有我的不同看法。快下班了,闲一会儿,觉得还有一些话没有说完,在这里单开一篇。

      在谈我的观点前,先给大家看两段文字。
      这是个女孩,2010年毕业的:
      “乐观,自信是我最大的优点,小时候的一次意外让我失去了一条腿,但也让我变得更加的坚强,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我都会努力走下去。我相信,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的团队协作能力很强,喜欢以团队为中心进行技术研究、共享学习,让团队在创新的进步、发展,战斗力更强。”

      这是个男孩,去年毕业的:
      “本人性格开朗热情,待人友好,为人诚实谦虚。工作勤奋,认真负责,能吃苦,尽职尽责,有耐心,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学习方面,有较强的适应能力,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强。在生活中,我的爱好广泛,喜欢打篮球,玩台球,乒乓球。上帝虽然没有给我强健的体魄,但是给了我聪明的大脑,我要用自己的双手改变自己的世界,获得和常人一样平静的生活。”

       这就是我部门两个残障员工在个人简历中的自我评价,女孩单腿用假肢,男孩的病名很长,我记不住,只见他十分瘦弱一肩高一肩低走路也不便。对于他们,工作本身就有一定的难度,好在,编程序,只要有大脑与健全的手指就可以了,但即使是这份只用脑和手的工作,他们也都谈不上出色,只是称职罢了。
       然而,我们并不能这说他们不努力不上进。因为在工作之外,他们付出的要比我们多的多,先不说那些生活中的不便,即使是上班和下班,他们都很艰难。那个女孩,去年冬天,有一次来向我说,能不能下班早点走。原来,晚上正常下班时,天已经黑了,她租住的小区路面有雪,很容易摔跤,她的男友却又出差了,没人能接她。这个我当然同意了,而与此同时,她也会早早地7点多一点就来到公司,不是因为补足工作时间,只是因为,那时的车不挤,她乘车可以方便点。
       我想,其实她的生活中有无数的不便,只是她从来不会说,也许,她已经试过独自回家,已经摔过跤,是她实在没法子了,知道,以她的能力无法再坚持,所以,才会向我请求特殊待遇。对于她们,工作做不到出色,最大的原因是,他们为别的东西已经付出了太多了。她们最渴望的就是能够与常人一样,有一个稳定的工作,他们其实最需要关怀,而他们却最容易被忽视,也最缺少关怀,甚至在工作单位都是如此。
       其实他们完全可以利用这份病,来抱怨社会,抱怨政府,抱怨所有的人,然后用这个病给他们所有的不幸找出借口,从而躺在那里渡过一生,但是他们没有,他们宁愿辛苦,宁愿不出色,宁愿受到各种隐性的歧视,也要出来工作,只因为,他们还有梦想,还想着要用他们的努力,补全生命中上帝缺失的那一块。
       象这样的人,在我们的世界有千万个,我们这些上帝的宠儿,难道就不能对他们有所照顾吗?

农民家的狗 发表于 2013-6-27 17:49:46

蚌兄,好样的

河蚌 发表于 2013-6-27 18:00:53

本帖最后由 河蚌 于 2013-6-27 18:02 编辑

农民家的狗 发表于 2013-6-27 17: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蚌兄,好样的

我可一点不崇高,这两个都是因缘际会的。
第一个女孩,是因为总部推荐,说是招了之后可以享受补贴(就是那个残疾人保障金),笔试成绩也通过了,所以,就招下来了。
第二个,是前一件招聘完后,助理误解了我的意思,以为残障人只要成绩过了,可以优先录用,而那人的面试我没有参加。来报到时,我才发现,但人家已经来报到了,我就不可能再赶人家出门,说不能录用了。理论上可以的,甚至还可以在试用期以不称职的名义解聘,但俺的心还没那么黑,反正公司人多,多一个也没太多影响。
为这事,我专门给HR开会,说以后不得随意招残障人,即使是成绩比较好,也必须到我这儿审批。俺这儿也有业绩压力的,招一堆残障人,名声是好了,可怎么干活呀。
正因为作为企业和个人,正确的态度是应该尽量不用残障人士,所以,这事情才应该由政府和国家来解决,通过奖惩来进行调节。所以,我对政府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举双手赞成。

洗心 发表于 2013-6-27 18:17:04

很喜欢老兄在另一个帖子里的发言

前两年,国家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对低收入者减税,高收入者征税,我的薪资正好处于增加的那一档,这对于我来说,就是损失,但我仍然支持这个办法,虽然自己也很郁闷。
我也不喜欢单位里有残障人士,即使他们能干活,但公司形象上也有损失,但既然社会有这样的人,需要大家去解决,那么何不做出一份力量来。所有的人都说社会不公,但当需要自己出钱出力时,就把这个推给国家,推给政府,但这样做,对吗?
政府的钱也是从社会上征集的,我们指责政府,是因为他们把征集的钱没有用到对的地方,但是对那些用对了地方的,也去指责,这算作一个合格的公民吗?
做人,总要有些社会责任,不能做喷子。

社会中坚的心声。 这样的人多了,中国就更有希望了。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3-6-27 18:50:49

收钱这个事情,我们公司这几年里面一直被收,老实说意见很大,尤其是有一年不声不响通过税务局的权限直接就从我们银行帐号上划钱走了,税务局还说不关他们事。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这个就是一个变相税收,不管用什么名义,都不会是受欢迎的。云淡风轻在这点上一点也没说错,尤其是如果说雇一个减税,那感觉就好很多了。所以这个问题其实不是要不要照顾残疾人,而是用什么方式做这件事的问题。

河蚌 发表于 2013-6-27 19:40:46

本帖最后由 河蚌 于 2013-6-27 19:43 编辑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3-6-27 18: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收钱这个事情,我们公司这几年里面一直被收,老实说意见很大,尤其是有一年不声不响通过税务局的权限直接就 ...

      那为什么不以积极的态度来应对这件事情呢。人少的公司,其实缴的钱也很少,比税收少多了。人多的公司,就雇几个残障人又如何?我们公司人数大概在4千人,按照比例要雇70个左右,所以,所以公司为了减少保障金,就在很多行政岗位上雇佣残障人,而且强制要求各分公司招行政人员也必须优先雇佣残障人。
      去年初,我要招一个行政人员,就因为这个规定,俺没少和总部扯皮(我们的行政人员极少,各种外勤兼职全都要干),但俺们老板坚决不退让,硬是没招成。当时也是完全不理解,等这几个人进入公司,我才真的体会到他们有多难,也觉得老板很有担当。
      这个保障金本来就是一项收费,当然企业不欢迎,实际上只要是从企业收的,无论是费还是税,都不受企业欢迎。但想想,我们一方面希望不缴税,一方面又希望政府去投入,这个钱从哪儿来。我们以前讨论过,对于收税,我们对政府无可指责,我们可以指责的,是政府乱花钱,将税收滥用。而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我觉得政府无可指责,何况雇佣残障人本来就有税收优惠,只是通过这个保障金的收取,可以让保护残障人的政策更加明确。

料理鼠王 发表于 2013-6-28 11:22:46

河蚌 发表于 2013-6-27 1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为什么不以积极的态度来应对这件事情呢。人少的公司,其实缴的钱也很少,比税收少多了。人多的公 ...

无利不起早,有了制度保证,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残疾人员的就业。
否则他们只能去做一些别人不想做的事情。

飞马萧 发表于 2013-6-28 11:40:27

赞同

像河蚌这样的管理者和公司多了,更多的残障人才有勇气和自信走在阳光下

云淡风轻 发表于 2013-6-28 12:18:24

我很赞成帮助残障人。
那个日志想表达的是另外一个意思:既然追求一个和谐的社会形式
那么可以有很多可以促进和谐社会的做法。
比如 不是强制和惩罚而是鼓励奖励的方法。
因为帮助别人是善事,不能强制和惩罚。
还有一个适度的问题。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3-6-28 12:19:49

河蚌 发表于 2013-6-27 1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为什么不以积极的态度来应对这件事情呢。人少的公司,其实缴的钱也很少,比税收少多了。人多的公 ...

这种方式,除了让人觉得要额外出钱外,效果很差。是不是积极角度看,那是另外一个角度了。
事实上,如果能找到一个合用的残废人, 不知道多抢手,上了人数的公司,基本都愿意以一定价格雇用残疾人,啥都不用干,只要能比这个划算就行,但是实际上并不容易找到这些人,两厢对比,说明了什么问题。

曹操的槊 发表于 2013-6-28 13:19:32

好的动机也需要好的制度,好的执行和好的监督。
如果把动机放在一边,目前的法规制度,执行监督都还有太多的不足和缺陷。
我想大家都不会反对助残,也没说这种收取保障金的方式一定就不对。
只是我觉得仅仅这一种保障金的办法远远不够,应该有法律法规,宣传舆论,税费慈善,监督监察等一整套的机制来对应这个不仅关乎人道而且关乎社会安定,平衡发展的事情。
但是就是如同食品安全这类问题一样,没有一个外部监督和推动,很多事情除了喊打喊杀,就没人正儿八经的来按照一个相对合理的程序去分析和解决问题了。太多的利益纠缠,让人感觉现在有一种动弹不得,一动就出问题的感觉。

河蚌 发表于 2013-6-28 13:45:11

四处张望 发表于 2013-6-28 12: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方式,除了让人觉得要额外出钱外,效果很差。是不是积极角度看,那是另外一个角度了。
事实上,如果 ...

      关于雇佣残障人的福利及减免税收的政策,从来都有,只是这种奖励,对于很多单位不见效。因为,缴税是正常的行为,很多管理者将缴税视为理所应当,而且在中国,减免税收的条款十分多,大多数企业管理者,从不认为雇佣残障人来减免税收是个好办法。从历史上执行的效果来看,这种通过税收减免来鼓励雇佣残疾人的政策,没有太多作用。这才有了残疾人保障金的出台。
      而正是这个残疾人保障金制度才真正将残障人的问题推到了企业管理者面前。你认为它执行效果差,实际上,只是企业还没有认为这个钱理所应当,其实,俺认为国家收的任何一种钱,都有强制性质,其实让企业的感觉都很差。但这却正说明,在残障人就业的问题,保障金才是真正地有效果的规定。
      在单位雇佣残障人是不是合用的问题,我已经说了,这些人可以做到称职,但远达不到我们常说的合用的标准。实际上,你要是只局限于一些岗位上招人,那么残障人就肯定能招到合适的。但我们召一个正常人,你可以让他身兼多职,甚至加班,都没事,那一个残障人,即使再努力,他的残障也限制了他的活动范围,他们也不能达到要求。
      这是很多企业管理者的想法。在以前,我也与你同样的想法,去年招人时的不愉快也是这样产生的(我好象还写过日志)。但因为老板坚持雇佣残障人,所以,这一段时间,我接触了很多残障人,和他们打交道比较多,也因此,才改变了想法。没有合用不合用,其实单位招他们,就是为了给他们一份自食其力的工作,这实际上就是一份责任,大家都将这份责任推出去,那这些需要帮助的人就永无机会。
      如果你只是站在企业角度考虑这个问题,那恐怕你只会觉得政府出台这个保障金是给企业添麻烦。但只要你亲身接触这些单位的残障人,了解他们有多不容易,你就会理解政府的这个政策。全国有千万以上的残障人,他们其实都有救济金,但更多的人是希望有个工作,哪怕这个工作钱不多,但能接触社会,能有一群同伴,这才是他们需要的。
       作为企业管理者,我们不可能去做慈善家,但国家则是通过这个政策给大家划出了一个帮助残障人的本份线,让你去做一个义与利的选择项。100个人里有1.7个,雇佣的,收人,不雇佣的人,收钱。雇佣的,不是圣人,不雇佣的,也不是坏蛋,有钱出钱,有力有力,而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有了更多的机会,这就是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国家,本来就是为公平来设立的。

河蚌 发表于 2013-6-28 13:50:58

本帖最后由 河蚌 于 2013-6-28 13:54 编辑

云淡风轻 发表于 2013-6-28 12: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很赞成帮助残障人。
那个日志想表达的是另外一个意思:既然追求一个和谐的社会形式
那么可以有很多可以促 ...

你说的奖励政策,即雇佣残障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一直有,只是效果并不好。
办企业就要缴税,如果大家都在缴,这也就成了习惯,减免嘛,举手之劳当然可以,麻烦的可能大家也不愿去做。而且税收减免的条款很多,雇佣残障人放在里面,根本就显不出来,这个条款可能是税收减免里面代价比较高的,所以,大多数企业都会无视。
有时候所谓鼓励的政策出台,效果不大,因为所获得的收益远小于付出。所以,国家机器,很多时候就会将一些必须做的事情变成义务。其实缴税不也是一种强制的义务,只是大家习惯了,残疾人保障金,等过上十年,大家习惯了就好。

MacArthur 发表于 2013-6-28 22:20:01

云淡风轻 发表于 2013-6-27 23: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比如 不是强制和惩罚而是鼓励奖励的方法。
因为帮助别人是善事,不能强制和惩罚。
赞同,“惩恶”只能是不得已而为之,“扬善”则可以多用,而且效果也好得多。。。

流水无情 发表于 2013-6-28 22:35:07

是云淡风轻, 不是见轻, 我还以为是个新ID...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残障人的自我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