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枫
发表于 2013-6-3 23:40:03
Dracula 发表于 2013-6-3 09: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觉得在美国学校处罚作弊学生是学校的权力,法院无权干涉,但是最近看到报道,Penn State 的橄榄球教练J ...
这个和哈佛的例子还是不一样。控方的三条:acted in an area in which it had no authority, failed to follow its own rules, forcibly imposed an onerous result on innocent parties只有第三条可以勉强沾边,前两条不适用。
肥狐
发表于 2013-6-4 23:23:39
Dracula 发表于 2013-6-3 23: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觉得在美国学校处罚作弊学生是学校的权力,法院无权干涉,但是最近看到报道,Penn State 的橄榄球教练J ...
在中国的情况,和学籍有关的是行政行为,打行政诉讼官司。行政诉讼,本质上是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尽管中国不怎么提三权分立之类。
我觉得米国应该是一样的。体系和名词可能不一样,道理是一样的。比如小学,小朋友很小,有什么“意思自治”、“契约关系”可言?学校和他不应该是民事关系,应该是一种行政(或者“公共管理”?)的关系。是公共行为,司法系统应可以审查。
冰蚁
发表于 2013-6-5 00:09:02
肥狐 发表于 2013-6-4 10: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中国的情况,和学籍有关的是行政行为,打行政诉讼官司。行政诉讼,本质上是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尽管 ...
美国小学一样有行为规范 (code of conduct)。尤其在私校,绝对可以让学生退学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