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贼,你好意思说别人是家贼嘛。
不就是一个比喻嘛,而且还加了引号,何必认真? 皇家骑警总监 发表于 2013-4-1 22: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没有必要骂这个人,人家从出生就是美国人,估计中国都没来过。
骂骂“叛徒”倒是情理之中,可这位应该不 ...
明刀明枪的打,各为其主,估计没人会说啥。此獠自己用中国话,说自己是中国人,骗取信任再开枪。虽然是战场上,俺也是要鼻屎他的。。 本帖最后由 皇家骑警总监 于 2013-4-1 23:33 编辑
王不留 发表于 2013-4-1 22: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明刀明枪的打,各为其主,估计没人会说啥。此獠自己用中国话,说自己是中国人,骗取信任再开枪。虽然是战 ...
能理解诸位的心情。 只是在我眼里,他就是一个会讲中国话的美国鬼子 可怜他老爸的苦心,送他去中文学校,学的中国话派了这样的用场。。。 继续。。。 各为其主,没啥可说的。 这标题,看得让人热血沸腾啊,还以为有人揭竿而起了呢!{:222:} 数典忘祖的人渣!
这么骂他行不 美国人,都是移民或者移民的后裔。这才是美国人。
,
话说要不是说中文装间谍问题就不大吧,貌似美国抓渗透到战线说英文的德国兵一律当间谍给毙了吧,我记得还是排着队打靶,貌似算犯有战争罪 本帖最后由 皇家骑警总监 于 2013-4-2 23:19 编辑茉莉 发表于 2013-4-2 15: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数典忘祖的人渣!
这么骂他行不
嘿嘿,这样的话,大部分美国人都属这类
把孩子生在美国,就是要冒这个风险。也许这代还能对付,他们的下代呢?
照目前这个趋势,只能盼着世界和平,否则,...... 王不留 发表于 2013-4-1 22: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明刀明枪的打,各为其主,估计没人会说啥。此獠自己用中国话,说自己是中国人,骗取信任再开枪。虽然是战 ...
对,此人让人不爽的地方主要在这里。 皇家骑警总监 发表于 2013-4-2 23: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嘿嘿,这样的话,大部分美国人都属这类
把孩子生在美国,就是要冒这个风险。也许这代还能对付,他们的下 ...
呵呵,德裔美国人是白人里最多的 无论是年轻还是老了都有一脸英气啊~生在米帝可惜了~ qqq54 发表于 2013-4-2 04: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话说要不是说中文装间谍问题就不大吧,貌似美国抓渗透到战线说英文的德国兵一律当间谍给毙了吧,我记得还是 ...
NIET。。。 渗透美军战线的德军被枪毙并非因为其说英语,而是因为身着美军军装。。。 大约是《日内瓦公约》规定,军人如果身穿对方军装被俘获,可以按间谍罪处死。。。
所以《鹰从天降》里德军一发现事情败露,第一件事情就是脱衣服,扒下外面的波兰军装,露出里面的德国伞兵服。
石头布 发表于 2013-4-2 03: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怜他老爸的苦心,送他去中文学校,学的中国话派了这样的用场。。。
那会儿不会有中文学校吧 MacArthur 发表于 2013-4-3 00: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NIET。。。 渗透美军战线的德军被枪毙并非因为其说英语,而是因为身着美军军装。。。 大约是《日内瓦公约 ...
日内瓦公约只是定义了战俘的身份和对战俘的待遇。没说啥样的是间谍,也没说啥样的该杀。身份标识不清的人不被视为战俘是进一步的解读。对于不是战俘的人公约只是说要给予人道的对待和公正的审判,就没什么别的保护了。 本帖最后由 天边一只猴 于 2013-4-3 02:32 编辑
这不就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多掌握了一门外语技能吗? 本帖最后由 MacArthur 于 2013-4-2 14:07 编辑
天边一只猴 发表于 2013-4-2 13: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日内瓦公约只是定义了战俘的身份和对战俘的待遇。没说啥样的是间谍,也没说啥样的该杀。身份标识不清的人 ...
多谢澄清。查了一下,是这样的:日内瓦第三公约定义“战俘”的身份,并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穿己方军装。也就是说,穿对方军装,仍有可能按“战俘”待遇处理。
但是那个“穿敌人军装按间谍处死”的说法,也并非没有来由 -- 大约是在二战起初,德军入侵法国和低地国家时,有流言云身着敌军制服的德国伞兵从天而降大肆破坏,搞得西欧人心惶惶,法国政府遂宣布“凡身着联军制服的德国伞兵可安间谍罪名,依军法处死”。德国政府自然要极力否认。但这种做法一直就被当作一种“常规”,通行于二战的战场之上。英军在克里特岛处决德国伞兵、德军处决苏军游击队、美军处决渗透德军、意大利军队枪决被俘英军伞兵,都依此为“据”。
战后同盟国们也意识到这个法律“依据”并不是那么理直气壮,遂起草了《日内瓦第四公约》,规定为保护平民起,军人在战斗中须明确标识:
Modern laws of war regarding conduct during war (jus in bello), such as the 1949 Geneva Conventions, provide that it is unlawful for belligerents to engage in combat without meeting certain requirements, among them the wearing of a distinctive uniform or other distinctive signs visible at a distance, and the carrying of weapons openly. Impersonating soldiers of the other side by wearing the enemy’s uniform is allowed, though fighting in that uniform is unlawful perfidy, as is the taking of hostages. 本帖最后由 qqq54 于 2013-4-3 20:56 编辑
MacArthur 发表于 2013-4-3 03: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多谢澄清。查了一下,是这样的:日内瓦第三公约定义“战俘”的身份,并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穿己方军装。也 ...
那要是拿枪的平民呢?比如这个拿ak的7岁平民呢?http://static.video.qq.com/TPout.swf?auto=1&vid=r0012ljmtvn 是不是抓住也可以毙?{:213:}
http://img.ltaaa.com/bbs/forum/201304/02/155514ttfftbffiv3tidvu.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