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市场化成为政府不作为的挡箭牌
在中国,市场化是近20年的事。30年前,改革开放之始,曾经有过关于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争论,但直到1992年,中共十四大才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好不好?当然好,一切按市场规律办事,符合社会发展要求,20多年来我国经济的调整发展就证明了这一点。到现在,市场经济貌似成了是否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了。我们一直要求欧美承认我们的市场经济地位,而欧美主要国家也一直拒不承认这一点,以此要挟我们进一步开放(有点和平演变的味道)。在我看来,他承认不承认也无所谓,如果我们做的好,到时候他自然会承认,如果我们没有人家做的好,慢慢学习就是了。
这是题外话,回过头来再说市场经济。从1953年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至1992年,我们施行的八个五年计划都是计划经济。只依靠行政命令配置、使用资源,生产什么产品?产量多少都要按计划执行,结果是物资日益匮乏,什么东西都按量供应,包括平日里每月一人吃多少油、多少肉,春节吃多少花生瓜子都是有数的。人们当然不希望再过那样的日子。
市场化好是好,但市场化是否能解决所有问题?我看也不见得。
先说教育,教育是教书育人的大事,说大了关乎国民素质的培养,说小了也是每个家庭都关心的事(每个家庭都关心也就不小了)。呼啦一下也市场化了。结果弄的各类学校纷纷升级(官本位的体现);贪大求多(生源多了钱自然就多,典型的市场化),教育质量反而没人关注了。再加上各种利益的错综复杂,结果北大成了北京人的大学,复旦成了上海人的大学,农村人上大学更成了一场梦。山沟里飞出凤凰的事当然有,但总体来看,农村人与城里人相比,接受教育的机会要小的多。
同样的例子还有医疗卫生领域。医疗卫生是救死扶伤的大事,带有强烈的公益色彩,呼啦一下也市场化了。结果出现了看病难、看病贵、回扣、红包、医患关系紧张等诸多问题。
当然了,我并不是说教育、医疗卫生领域不应该进行改革,教育、医疗卫生领域当然也应当进入市场。但市场经济应该包括公平、公正、法制化等要素。如果我们的改革,或者说市场化造成了不公平、不公正,有法不依,执法艰难的话,只能说出了问题。
有句话不知如何说,就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各个领域都搞的不好,相比现在,可不可以说,教育、医疗卫生领域显得更加的人性化。
写了这么多,似乎有点儿离题万里,扯回来。计划经济下,事无巨细,一切都要规划。不但要规划还要检查,官员们确实比较忙。一市场化,要管的事情少了许多,有些人可能不习惯,还要管一些不该管的事。不过更多的,可能是该管的也不管了,理由呢当然是市场化运作。
试举一例,天价烟酒。不在业内,烟酒的成本是多少自然不知道,可市场的上烟酒价格却是看得见的。市场上的所谓“好”烟酒各省市地区都有,动辄都在数十元一包,一条上千元的也不在少数。成本与利润之差之大,令人咋舌。虽然有反暴利法,却没人管。
为什么没人管?无非是“周瑜打黄盖”,有人买说明市场有需求,总不能用行政命令手段禁止买卖交易吧。这就有点儿似是而非了,说的不好听点儿,简直就是强词夺理。人们要求的当然不是用行政命令手段禁止买卖交易,而是从源头掐断这种谋取暴利的做法。市场化要求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对这种明显违反市场规律的现象政府监管部门当然不能熟视无睹。
还有保护消费者权益及无良广告问题,也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介入。今年3.15中央电视台保护消费者权益晚会揭露了不少伤害消费者权益及害人的黑广告问题。面对苹果公司的双重标准,作为消费者个人,是无法和苹果这个国际大公司打官司的,只有政府出面才可能迫使苹果公司改正这种歧视性做法。
至于那些做无良广告,赶着要与患者同姓的“演员”们,就没什么好说的了,监管部门应该依法让他们吐出非法所得,且应以诈骗罪做出处罚。
广告审批部门也应承担责任,总不能有人做广告,电视台愿意出钱你就批准吧?
对经济我是门外汉,对市场运作更是擀面杖吹火――一窍不通,只是凭感觉胡说几句罢了,朋友们千万不要认真,如果要深入探讨市场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我只能闭嘴不言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