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片儿匠 发表于 2012-12-24 09:55:00

互联网信贷(四)-小结与对银行业的影响

      通过对互联网信贷这一新兴金融模式与典型企业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互联网信贷是一种对传统信贷流程的金融创新,本质上都是用互联网实现了借贷的批量化、规模化,降低了运营成本,提升了贷款发放效率,同时又采用切割小金额、高频度等方法降低了贷款风险。总体而言,我们认为互联网信贷存在着这样一些的特点:
1、流程简单,门槛较低。借款者需求和信息主要通过互联网形式展现,贷款人(不管是自然人还是小贷公司)都可以相对容易的获取并且能较快的做出出借选择;借款人与贷款人还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平台签订借款合同,完成划拨资金以及贷后跟踪。
2、贷款金额小,时间短,且大多为信用贷款,利率较高。为了体现互联网方便快捷的特点,此类贷款一般没有担保,多采用信用方式,由此避免了繁琐的线下担保手续。但也正是考虑到此类贷款的客户群体大多是个人或小微企业,为了分散互联网借贷潜在的风险,所有互联网信贷平台的单笔贷款金额上限都不会太高,且贷款期限大多不超过1年。而国内此类借贷的最终年利率一般在12%以上,高于基准贷款利率,略低于民间借贷利率水准。
3、纯中介式的P2P借贷平台越来越少。由于从事互联网信贷的企业大多以收取服务费来获得收入,因此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并鼓励扩大交易金额就成为其能否盈利的关键。就目前来看,从事此类业务的企业或平台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入手:一是提供基于互联网的法律手续的服务,确保借款行为的法律有效性;二是通过信用评级体系来提供借款人风险特征信息的服务,确保借款安全性的有效判断,三是借款人违约以后的追偿服务,确保在借款人违约发生后降低损失。

对传统银行业的影响
1.互联网信贷的发展加速了金融脱媒
互联网信贷这一新兴业务对银行业最大影响就是金融脱媒,我们知道,商业银行的产生是以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信息传播不充分导致投融资双方难以匹配为必要条件的。银行之所以能够成为金融中介,一是因为银行的规模化与支付中介地位有效降低了资金融通的成本;二是因为银行长期以来的形成的专业信息处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能够降低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潜在风险。
而互联网信贷的典型特点就是供需双方直接通过互联网达成交易。原先个人的借款都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一般都是银行,个人将存款汇集到银行,然后银行作为媒介统一放款。互联网信贷则改变了这种方式,通过基于互联网的借贷平台,出借人可以自行将钱出借给在平台上的其他人,而平台则通过制定各种交易制度来确保放款人更好的将钱借给借款人,同时还会提供一系列服务性质的工作,帮助更好的进行借款管理。
在这种新的业务模式下,资金的供需信息直接在互联网上发布,供需双方在资金数量与期限的信息匹配上显然要好过传统金融中介。资金的支付环节大多交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处理,虽然效率上比银行略慢,但是跨行的资金管理变得成本更低。而在传统银行最为专业的风险管理领域,借贷双方可以通过搜索引擎、社交网络、官方或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信用评级来完成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再通过将贷款人的资金切割到传统金融机构无法企及的程度,将风险分散降低。由此,传统银行业的专业性被淡化,而面向客户的信贷交易流程则变得更加简单,传统银行业的金融中介地位正面临着来自新技术的挑战。
2.互联网信贷要取代银行话之过早
虽然近期国内各大媒体广泛关注互联网信贷话题,称阿里小贷让银行颤抖,或者称传统银行为将死的恐龙。但如果结合其近年的发展来看,虽然其势头较好,但在一段时间内可能仍然无法完全动摇传统银行业的地位。
首先是互联网信贷企业在信用程度上与传统银行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就国内的情况来看,互联网信贷企业的商业信用与传统银行普遍具有的国家或者地方政府信用相比,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这将导致互联网信贷平台现阶段所吸引到的客户数量与质量肯定会低于银行系统。当然,随着未来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深入,传统银行不可倒闭的神话最终肯定会破灭。
其次是互联网信贷发展规模仍然有限。由于经营环境与客户质量的差异,互联网信贷在经营中面临着较普通银行信贷更大的风险,而这会影响其扩展能力。虽然国内的各大平台都宣称自身不良率仅有1%-2%,但从Prosper在其网站上公布的数据来看,其核销比例达到了惊人的13%!。在国内,由于无论是P2P平台还是小额贷款公司都无法通过吸收存款来扩大放款规模,其时点最高放贷金额实际上已经被锁死,尽管像阿里小贷也曾试图通过信贷资产信托化解决此问题,但在中国严格的金融监管体制之下,其操作空间并不大。
最后,对于互联网信贷,国内外在监管上政策都不够明确,或者说没有表现出足够支持。Prosper在2008年初就曾被美国证监会勒令关闭,直到2009年加州才允许该公司重新开业并重新从事P2P信贷业务。这说明P2P信贷模式在美国也是处于动荡的探索期。而国内在2011年8月,银监会办公厅就曾发出有关人人贷风险提示的通知。一共从七个方面强调了P2P借贷平台存在的问题与风险,要求银行业做好风险预警监测与防范。而今年11月,曾经的央行副行长,现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新浪长安讲坛上明确表示,对于目前流行的网络“人人贷”模式,应当谨慎探索,谨防变成非法集资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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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终于贴完了,这是之前给领导写的一个报告,我改了一部分内容发在这里,希望对大家有用

响马 发表于 2012-12-24 16:53:54

写得非常有条理,谢谢!

靖杰 发表于 2012-12-24 20:14:30

赞美,不过要威胁银行似乎夸张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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