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jin77 发表于 3 天前

神都烟火志之阿郎

神都烟火志之阿郎



引子

洛水汤汤,奔流向东,将神都一分为二。 水北是皇城宫阙,是达官显贵的里坊,是权力与秩序的象征,是传说中的“天阙”。水南是杂乱无章的民居,是百工百业的汇集地,是贩夫走卒、三教九流的栖身之所,被洛北的贵人们鄙夷地称为“尘泥”。 尘泥里,生出过无数梦想,也掩埋了无数尸骨。 这是一个关于飞翔与坠落的故事。一个少年,试图用一对洁白的翅膀,挣脱尘泥,飞向天阙。他飞得很高,高到看见了云端的幻梦,也看见了深渊的倒影。 最终,翅膀折断,烟火散尽,一切归于尘土。



第一幕:尘泥中的翅膀






第一章:尘泥

卯时三刻,神都的天光尚未撕破最后一层夜幕,南市的空气里,腐烂的菜叶、隔夜的酒酸与牲畜粪便的气味已经先行醒来,混成一团黏稠的、挥之不去的浊气。这股浊气,是南市的呼吸,也是它的命。
阿郎如往常一样,在浊气中穿行。
他是一名净街人,神都最卑微的行当之一。他的工作,就是在这座庞大城市最混乱的角落,追赶黎明,清扫一夜积攒的污秽。他如同这座城市沉默的清道夫,每日在他人酣睡时,与城市的排泄物打着交道。
南市的街道,与其说是路,不如说是人与牲畜踩出来的泥沼。阿郎的木屐踩在坑洼里,溅起的不是水,是混着鱼鳞、酒糟和不明秽物的黑泥。他却走得极稳,每一步都踏在坚实处,仿佛脚下不是泥泞,而是需要小心翼翼丈量的领地。与他同行的其他净街人,大多面容麻木,动作敷衍,扫帚拖在地上,发出有气无力的沙沙声,不过是将垃圾从街这边挪到街那边。
阿郎不是。
他的动作与周遭的混沌格格不入。他用一把短柄的竹扎扫帚,一寸一寸地扫,腰弯成一张紧绷的弓。遇到顽固的污渍,便蹲下身,从腰间的布袋里掏出磨得光滑的木片去刮。他的指甲缝里总是干净的,但指关节却因常年浸泡在冷水和碱液中,泛着不正常的红,像一串未熟的浆果。
今日,他在“张屠户”的肉案前停了下来。案板下的石板路,被经年累月的血水和碎肉浸淫得油滑发亮,散发着一股浓重的腥膻。别的净街人,到此处都是绕着走。阿郎却提着木桶,一遍遍地冲刷,直到石板现出青灰本色,不再打滑。他干活时,脸上没有表情,嘴唇紧抿,唯有那双眼睛,专注得像个苛刻的匠人,在打磨一件不容有瑕的器物。
肉铺的张屠户打着哈欠出来,看见他这副模样,光着膀子,露出满是横肉的胸膛,嗤笑一声:“阿郎,你就是把这地舔干净了,它也是南市。脏,是这儿的命。你跟命过不去,不是傻就是疯。”
阿郎没有抬头,也没有争辩。他只是将洗好的抹布拧干,仔仔细细擦拭自己的工具——扫帚柄,木片,木桶的提梁。仿佛在擦拭一件祭器,而非谋生的家什。他身上的粗布衣打了好几块补丁,却浆洗得发白,与这南市的油腻底色形成一种刺眼的分离。
收工时,天已大亮。南市活了过来,喧嚣像一锅沸水,将所有声音与面目都煮成模糊的一团。货郎的叫卖,车夫的吆喝,赌徒的咒骂,孩童的哭闹……阿郎背着他的工具,逆着人流,沉默地行走。他像一滴油,被迫混入水中,却始终保持着与这锅沸水的疏离。
他看见一个乞丐从食客掉落的碎饼上碾过,却毫不在意地捡起来塞进嘴里;看见两个妇人为了半根葱当街扭打,满嘴污言秽语;看见坊卒收“平安钱”时,一脚踢翻了老婆婆的菜篮子,散落一地的青菜被路人踩得稀烂。
这就是南市。这里的生存法则,就是抛弃所有体面,像野狗一样争抢、撕咬,将自己弄得和周遭的泥泞一样肮脏,才能活下去。
阿郎加快了脚步。他穿过最混乱的巷子,回到自己栖身的棚屋。那是一间紧挨着坊墙、用烂木板和油布搭起来的窝棚,矮得直不起腰。但棚屋里,却和他的人一样,有一种执拗的洁净。地面用黄土夯实,扫得一尘不染;破旧的被褥,叠得有棱有角;吃饭的瓦罐,内外都刷得能映出人影。这小小的空间,是他对抗整个南市污浊的最后堡垒。
他放下工具,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打来一桶冰冷的井水,在棚屋后,将自己从头到脚细细地冲洗。冰水冲刷着他瘦削的身体,也仿佛在冲刷掉沾染了一早上的浊气。他搓洗着自己的双手,一遍又一遍,直到皮肤发红发烫,才停下来。
做完这一切,他才从怀里最深处,掏出一个用油布包了三层的物事。布包里不是钱,不是食物,而是一根洁白的鸟羽。
他坐到门槛上,小心翼翼地捏着那根羽毛,对着天光看。阳光穿透羽毛上细密的绒,泛起一层圣洁的光晕,不属于这片尘泥。
他抬起头,望向被南市密密匝匝的屋檐切割得支离破碎的天空。偶尔有飞鸟掠过,在那片狭窄的蔚蓝里,留下一道自由的剪影。他的眼神,第一次出现了某种活着的情绪——一种近乎于饥饿的,对那片高远洁净之地的渴望。
有传言说,洛水之南,那些达官显贵正在修建连片的别业。那里亭台楼阁,纤尘不染,连路上的石子都是从外地运来的,圆润光滑。阿郎想象不出那样的景象,但他固执地相信,在那个世界里,一切都是干净的。连钱,都应该是干净的。
他握紧了手中的羽毛,仿佛握住了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他要离开这里,用一种最干净的方式。



第二章:鸽羽

阿郎有一个秘密。
在棚屋的墙角下,藏着一块松动的地砖。地砖下,埋着一个瓦罐。过去的两年,他从牙缝里省下的每一个铜板,都藏在这里。这些钱,带着他扫街时沾染的汗水和泥污,是他从南市这摊烂泥里,一点点抠出来的血汗。它们不干净,却是他实现“干净”梦想的唯一资本。
这天夜里,他将瓦罐里的铜钱全部倒了出来,在昏黄的豆油灯下,一枚一枚地数。烛光下,他的眼神庄重而虔诚,像是在清点一场豪赌的全部筹码。
三百六十五文。这是他全部的身家。
第二日,他告了半天假,揣着这笔沉甸甸的钱,第一次踏进了南市的禽鸟集市。这里比他清扫的任何一条街巷都更喧闹。画眉、鹦鹉、百灵,各种鸟鸣交织成一片聒噪的声浪。阿郎对那些花哨的观赏鸟视而不见,径直走向角落里一个卖信鸽的摊子。
摊主是个精瘦的老头,靠在躺椅上,半眯着眼,见他一身穷酸,爱答不理。阿郎也不说话,只用那双仿佛能看透骨头的眼睛,在鸽笼里仔细搜寻。他要的不是最强壮的,也不是最漂亮的。他要的,是那双最亮的眼睛,那种不甘于被囚禁的、带着野性的眼神。
最终,他看中了两只通体雪白的雏鸽。它们挤在肮脏的鸽笼一角,周围的鸽子不是病怏怏就是脏兮兮,它们却努力将自己的羽毛缩起来,保持着一份与环境格格不入的洁白,眼神警惕而倔强。像极了在南市挣扎的自己。
“就它们。”阿郎指着那两只白鸽,声音沙哑却坚定。
摊主抬了抬眼皮,懒洋洋地报了个高价,比市价高出三成。
阿郎没有还价,只是沉默地看着他。那目光里没有乞求,也没有愤怒,只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决绝。他将三百六十五文钱全部掏出来,摊在手上。那目光仿佛在说:我只有这些,但它们,我必须带走。
最终,老头被他看得心里发毛,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罢了罢了,拿走拿走!算老头子我今天发善心。”
阿郎将几乎所有的钱都换成了这两只脆弱的小生命。他用一件旧衣服小心翼翼地包好鸽笼,仿佛捧着稀世珍宝,将它们护在怀里。
回去的路上,他破天荒地拐进了“辛氏粮铺”。粮铺的主人是个寡妇,带着一个十几岁的女儿。此刻,守着铺子的是她的女儿,辛夷。
辛夷正低头拨着算盘,听见动静,抬头看了一眼。她认得这个南市最奇怪的净街人,沉默、孤僻,还有着与这里格格不入的洁癖。她注意到阿郎怀里小心护着的鸽笼,和他那双布满冻疮却洗得过分干净的手,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讶异。
“买些谷子。”阿郎将一枚铜钱放在柜面上,声音很低。
辛夷抓了一把最好的黍米,用草纸包好,递给他。在阿郎转身要走时,她忽然开口:“白鸽太显眼,南市里多的是半大小子,一把弹弓就能给你换一顿野味。”
阿郎的脚步顿住了。
“想养活它们,就别在巷子里放。”辛夷的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生意经,“去坊墙上。那里高,看得远,没人打扰。”
阿郎回头,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那一眼里有感激,也有一丝被看穿的警惕。他没说“谢”,只是点了下头,转身走进了暮色里。
从此,南市高大的坊墙上,多了一道孤单的风景。每日清晨和黄昏,阿郎都会爬上数丈高的墙头。在他脚下,是喧嚣污浊的南市;在他头顶,是广阔无垠的天空。
他就坐在这尘世与天空的交界线上,将那两只白鸽放出。他给它们取了名字。一只叫“云”,一只叫“月”。云和月,是天上最干净的东西。
他看着它们从一开始的蹒跚学飞,到后来越飞越高,越飞越远,在青灰色的天幕上,化作两个洁白的光点。那一刻,他脸上的线条会变得无比柔和。仿佛那两只白鸽,承载着他自己沉默的灵魂,挣脱了这片尘泥的束缚,飞向了那个他向往的、干净的世界。他喂养的不仅仅是鸽子,更是自己的希望。


xiejin77 发表于 前天 08:39

第三章:初信



机会,有时就藏在别人的意外里。城西的“回春堂”药铺,王掌柜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一味救命的药材“血余炭”用尽,急需从城东的同行“百草轩”那里调货,偏偏常用的信脚儿(信使)昨日在酒馆跟人斗殴,摔断了腿。“掌柜的,南市坊墙上,有个小子养了两只白鸽,飞得快得很!”一个伙计想起坊间的传闻,提了一嘴。王掌柜将信将疑。一个扫大街的穷小子?能成什么事?信鸽这行当,讲究的是血统和驯养,岂是穷小子能玩得转的?但眼下病人危在旦夕,别无他法,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当阿郎被带到王掌柜面前时,掌柜的疑虑更深了。这少年衣衫陈旧,沉默得像块石头,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与世隔绝的寒气,唯独一双眼睛亮得惊人。“一刻钟,送到城东‘百草轩’,再把回信带回来。成了,这十文钱就是你的。”王掌柜将一卷系着红绳的信笺递给他,语气里满是不信任。他故意把时间说得极短,就是想看这小子的斤两,同时也给自己留了点后手的余地。阿郎接过信,没有说话。他小心地将信笺纳入一个随身的小竹筒,转身离去。他没有直接去坊墙,而是先回了自己的棚屋。他打开鸽笼,轻柔地抚摸着“云”的羽毛,低声说:“云,去吧,快去快回。”“云”发出一声清亮的鸽哨,振翅而起,像一道白色的闪电,毫不犹豫地冲上云霄,瞬间消失在天际。阿郎站在原地,仰望着天空,心提到了嗓子眼。这不仅是十文钱的生意,这是他用三百六十五文钱和无数个日夜的期盼,赌上的一场证明。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药铺的伙计不时探出头来,脸上带着看好戏的讥笑。一刻钟,别说飞个来回,就算是快马加鞭,也未必能到。突然,天际出现一个小白点。那白点由远及近,迅速扩大,带着锐利的破风声。是“云”!它稳稳地落在阿郎的肩头,脚上系着回信的竹筒。比王掌柜要求的时间,快了不止一倍。当阿郎将回信递到王掌柜手上时,对方脸上的惊愕一览无遗。他反复确认了回信的内容,才不可思议地看着阿郎,又看了看他肩头那只羽毛纯白、眼神凌厉的神俊白鸽。“好!好小子!有本事!”王掌柜大喜过望,爽快地数了十文钱给他,甚至还多加了两文。阿郎接过那十二枚铜钱。钱还是铜钱,入手却感觉分外不同。它们没有沾染街市的油污,没有混杂讨价还价的口水,更没有来自施舍的怜悯。它们轻盈、光亮,带着天空的气息。这是他第一次,挣到如此“干净”的钱。他捏着这十二枚崭新的铜钱,带着一丝少年人的骄傲和局促,鬼使神差地走进了巷口那家“半两食铺”。铺子很小,只有三张桌子,却在浑浊的南市里,显得格格不入。空气中没有油腻的酸腐气,只有纯粹的骨汤香,桌椅板凳都被擦拭得发亮,仿佛能映出人影。掌柜的是个四十岁上下的中年人,姓韦,话不多,手脚却极麻利。他看见阿郎,注意到他那双洗得过分干净的手和身上那件浆洗发白的旧衣,没有多问,只是温和地一笑:“小郎君,吃点什么?”阿郎有些紧张,他要了一碗最便宜的芼面。他将那十二文大钱郑重地放在桌上,韦掌柜找钱时,特意从钱匣里挑了几枚最干净的铜子给他。面很快就端上来了。汤清面韧,撒着碧绿的葱花。阿郎吃得很慢,很认真。这碗面,不仅是成功的滋味,更是一种被平等、体面地对待的温暖。这间小小的、干净的食铺,和他内心深处那个“干净”的梦想,第一次产生了共鸣。他吃完面,将碗筷摆好,才起身离开。他靠在墙边,看着在笼中安心啄食的“云”和“月”,第一次露出了笑容。一个干净的、不含杂质的笑容。他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一间茶肆二楼,南市的坊正刘三爷,正和几个泼皮闲汉喝着茶。刘三爷用下巴指了指阿郎的方向,对身边人懒洋洋地说道:“瞧见没,南市这泥塘里,又冒出个会扑腾的泥鳅。”一个满脸横肉的汉子狞笑道:“三爷放心,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一个玩鸟的穷小子,还能飞天不成?他那翅膀再硬,也飞不出爷您的手掌心。”几人哄笑起来。在他们眼中,阿郎的成功,不过是为他们发现了一块新的、可以榨油的肥肉。


第四章:辛夷



品尝过成功的甜,阿郎决定去感谢那个最初给予他善意指点的人。他揣着两文钱,再次走进了辛氏粮铺。这一次,他的背脊挺得比以往更直。辛夷依旧在柜后,神情淡然地整理着货品。见到阿郎,她并不意外,只是淡淡地问:“米还是谷?”“最好的谷子。”阿郎将两枚崭新的铜钱放在柜面上,补充道,“还要多谢你,它们很好。”他的语气里,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骄傲。辛夷看了他一眼,那眼神锐利得像能剥开人的外壳,直抵内里。她什么也没说,利落地称好谷子,递给他。就在阿郎以为这次的交流会和上次一样,在沉默中结束时,辛夷却突然开口,声音不高,却像一根针,精准地刺破了他成功的喜悦。“王掌柜的生意,让你挣了十二文钱,也让你省了至少一百文钱的麻烦。”阿郎一怔,不解地看着她。“你当南市是什么地方?”辛夷停下手里的活,直视着他,“这里是个蜘蛛网。你每一次扑腾,都会惊动蛛网上的每一根线。你以为你凭本事挣钱,但在别人的网里,你只是一个闯进来、不守规矩的猎物。”她的声音清冷,却字字诛心:“坊正刘三爷,他靠什么吃饭?就靠你们这些人的‘孝敬’。那些信脚儿泼皮,他们靠什么活路?就靠垄断这片地界的零碎活计。你用一只鸟,抢了他们的饭碗,还不去‘拜码头’,你觉得你能安生几天?”阿郎的脸,瞬间沉了下来。他那点刚刚燃起的、干净的喜悦,被这盆冰冷的现实之水,浇得一干二净。“我凭我的鸽子快,凭我的本事,为什么要给他们钱?”他梗着脖子,声音里是少年人特有的、不肯妥协的执拗,“那是脏的。”“脏?”辛夷仿佛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嘴角勾起一抹嘲讽,“阿郎,你每天扫着南市最脏的地,却看不懂这里最浅的道理。在这里,活下去,就是最大的道理。你所谓的‘干净’,是活人才能讲究的东西。死了,就真干净了。”她一针见血地指出:“去给刘三爷送二斤好酒,再请那些信脚儿吃顿饱饭。花点小钱,买个平安。这是规矩,是南市的生存法则。”这番话,对阿郎而言,无异于一种侮辱。他逃避的,他憎恶的,正是这种盘根错节、污浊不堪的人情世故。他以为凭自己的力量,可以开辟出一条干净的路,可辛夷却告诉他,想要走下去,第一步就是把自己也弄脏。“我的钱,只给我的鸽子买谷子。”阿郎的声音冷硬如铁。他抓起那包谷子,眼神里满是失望和一丝愤怒,“你的‘道理’,我不懂,也不想懂。”他转身就走,步履决绝。辛夷看着他离去的背影,那瘦削却倔强的身影像一杆随时会折断的标枪。她轻轻叹了口气,低声自语:“不懂……总有让你懂的那一天。”阿郎走在南市喧闹的街头,周围的一切仿佛又变回了他最初厌恶的样子。他攥紧了拳头,辛夷的话像无数根芒刺,扎得他心里生疼。他不愿相信她是对的。他抬头,望向洛水之南,那片在日光下显得有些朦胧的远山。他固执地想,一定有一个地方,规则是干净的,人是讲道理的,努力是能得到公平回报的。一定有那么一个地方,不需要向肮脏的规则低头。那个地方,一定不在南市。


xiejin77 发表于 昨天 09:07

第二幕:洛南的幻梦



第五章:向南飞

与辛夷的那场争吵,像一根刺,深深扎进了阿郎的心里。他没有愤怒,只有一种被误解的孤绝。辛夷的世界,被南市的坊墙所局限,她看到的只有蛛网和妥协。而他,看到的是坊墙之上的天空。他做出了一个决定,一个在他心中酝酿已久,却被这次谈话彻底催化的决定。他要放弃南市。这个念头一生出来,便疯狂滋长。南市的生意,零散、琐碎,充满了与刘三爷、泼皮无赖们的拉扯。每一次交易,都像是从泥潭里拔脚,就算挣到了钱,也甩不掉一身的泥。这不是他想要的“干净”。他要向南飞,越过那条划分了神都两个世界的洛水。洛水之南,是另一个天地。那里没有坊墙,只有一望无际的田野和掩映在林木间的巍峨别业。他曾远远眺望过,那里的天空似乎都更蓝一些,空气里没有南市的酸腐气,只有草木的清香。他固执地相信,住在那里的人,那些被称为“贵人”的士族新贵,他们吟诗作对,谈玄论道,必然是讲道理、重信诺的。他们的生意,也该是清清白白的。于是,阿郎开始了一场近乎自虐的训练。每日天不亮,他便带着“云”与“月”来到洛水岸边。初春的河风,依旧刺骨,吹在身上像刀子在刮。他让鸽子们一次次地飞越宽阔的河面,去熟悉对岸陌生的地标。起初,它们会迷惘,会耗尽力气,甚至有一次,“月”差点坠入冰冷的河水里。阿郎的心也跟着揪紧,但他没有放弃。他用自己跑腿、打零工换来的钱,买来最好的豆子和火麻仁,补充鸽子们的体力。他自己却常常只啃一个干硬的饼子。他在南岸一棵孤零零的老槐树下,搭建了一个简陋的信标。每日,他都会划着一艘租来的、随时可能散架的小船,渡到对岸,在信标下等待。从南岸回望,整个南市都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烟尘中,显得那么遥远、肮脏而不真实。这更加坚定了他逃离的决心。他以为他在挑战的是洛水的宽度,是风的阻力,是鸽子的体能极限。他不知道,他真正要跨越的,是一条无形的、比洛水更宽、更湍急的河流。那条河,其实就是阶级。


第六章:崔夫人的丝帕



当阿郎带着他那两只神俊的白鸽,第一次踏上洛南的土地时,现实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这里的确干净得不像话。道路用青石板铺就,缝隙里连一根杂草都看不到。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花香与水汽。高大的院墙将一座座精致的别业隔开,墙内是亭台楼阁,墙外是寂静无声。但这寂静,是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他鼓起勇气,走向一座朱门高墙的府邸。开门的管家只上下扫了他一眼,那眼神,像是在看一只不小心爬上餐桌的虫子。“信鸽?我们府上有自己的信房。”管家嘴角挂着轻蔑的笑,“哪里来的穷小子,快走快走,别污了这里的地界。”“砰”的一声,大门在他面前合上,溅起一小股干净的尘土。一连数日,他得到的都是同样的回应。轻蔑、怀疑、不耐烦。他的衣衫,他的沉默,他那双因常年劳作而显得粗糙的手,都成了他卑微出身的烙印,与这里的精致优雅格格不入。他们不相信他,更不屑于相信他。希望,就像他怀里揣着的干粮,一天天被消耗殆尽。就在他濒临绝望,准备返回那个他鄙弃的南市时,一个意想不到的机会,像一片羽毛般,轻轻落在了他的肩上。洛南最负盛名的别业“浣溪沙”,以其雅致的园林和神秘的主人闻名。这日,别业的女主人崔夫人,在城内的法华寺礼佛后,才发现自己最心爱的一方绣着并蒂莲的丝帕遗落在了禅房。侍女急着要派马车去取,崔夫人却不知为何,叫住了她。她透过窗纱,恰好看到那个在别业外徘徊数日、眼神倔强又落寞的少年。“去问问那个养鸽子的少年。”崔夫人的声音,温婉如水,“就当是……解个闷儿。”侍女带着几分怀疑,将任务交给了阿郎。那是一件再小不过的事,取一方手帕。但在阿郎眼中,这仿佛是溺水之人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他没有多言,只是郑重地接过信物,回到河边,放飞了“云”。“云”像一道被压抑许久的白色闪电,冲上云霄,毫不迟疑地向着神都城南的方向飞去。它的速度,比以往任何一次训练都要快,仿佛也感受到了主人的孤注一掷。在浣溪沙那座可以俯瞰洛水的望江亭里,崔夫人正燃着一炉沉水香,悠然品茶。侍女们都觉得,这不过是夫人一次无聊的消遣,一个穷小子的鸽子,怎么可能比府上的快马还可靠?一炷香尚未燃尽。天边,一个小白点破空而来,带着锐利的风声,精准地降落在望江亭的飞檐之上,随即又轻巧地跳到阿郎伸出的手臂上。它的脚上,牢牢系着那个小小的竹筒。竹筒里,正是那方散发着淡淡檀香的丝帕。侍女们都惊呆了。崔夫人缓缓放下茶杯,美眸中第一次流露出真正的讶异。她没有去看那方失而复得的丝帕,而是将目光投向了那个沉默的少年和他肩上那只羽毛纯白、眼神凌厉的鸽子。“你叫什么名字?”她第一次开口,亲自问他。“阿郎。”“好,阿郎。”崔夫人微微颔首,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在她唇边漾开,“从今日起,你便为我浣溪沙送信吧。”那一刻,洛南午后的阳光,穿透云层,照在阿郎身上。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暖,他以为,他终于靠自己的本事,推开了这个“干净”世界的大门。


xiejin77 发表于 8 小时前

第七章:浣溪沙的密约



阿郎的生活,仿佛一夜之间,从泥泞的洼地,被捧上了云端。他成了崔夫人的专属信使。他不再需要沿街叫卖自己的服务,每日只需在固定的时辰,去浣溪沙的侧门,从一位名叫晚晴的侍女手中,接过封装好的信函。酬劳丰厚得超乎他的想象,有时只送一封信,就比他在南市一个月挣得还多。信的内容,似乎也印证了他对这个世界的想象。它们大多是送往城中各处风雅之地的,有时是给某位诗人的诗笺,有时是邀某位名媛赏花的花帖,有时甚至是送往寺庙的一卷手抄佛经。一切都那么体面、风雅,不沾半点铜臭。阿郎的腰包迅速地鼓了起来。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搬离了那个阴暗潮湿的棚屋。他在南市的边缘,租下了一间小小的铺面。临街是门脸,后面是一个干净的小院。他亲手搭起了崭新的鸽舍,比他自己住的屋子还宽敞。他又买来了十几只优良的雏鸽,鸽群的规模扩大了数倍。他终于可以穿着干净的细布衣服,走在南市的街道上。周围的人看他的眼神变了,从前的鄙夷和无视,变成了如今的敬畏和谄媚。他甚至再次遇到了那个曾想敲诈他的坊正刘三爷,对方竟破天荒地对他挤出一个笑脸。他觉得自己活成了一个人样。一个干净、体面的人。一日午后,他打算去辛氏粮铺买谷子。去之前,他先走进了那家他发迹后便再未踏足的“半两食铺”。此时的他,已是“郎君”打扮,腰包也鼓了起来。他不再像第一次那样局促,而是带着一种审视和挑剔的眼光走进食铺。他甚至觉得这里的桌椅有些陈旧,食物过于简单。他要了一碗铺里最贵的羊肉面,并将一把钱随意地丢在桌上,声音响亮。韦掌柜依旧是那副不卑不亢的样子,默默收钱、找钱,只是在端上面时,淡淡地说了一句:“小郎君近日气色不错,就是眼神里多了些风霜,还需多歇息。”韦掌柜平淡的关心,反而刺痛了阿郎。他觉得这是来自底层人的、不识时务的“说教”,与他在洛南听到的奉承截然不同。他匆匆吃完,带着一丝被看穿的恼怒离开,随即才去了辛氏粮铺,将这份优越感转嫁到了与辛夷的对峙中。他刻意要了最贵的一种谷子,付钱时,故意将一把崭新的铜钱洒在柜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辛夷正在算账,听到声音,抬起头。她看着阿郎身上那件明显不属于南市的衣服,和他脸上那份努力维持却依旧掩不住的得意,眼神里没有羡慕,反而掠过一丝担忧。“听说,你去洛南给贵人当差了。”她淡淡地说道。“是。”阿郎的下巴微微抬起,“洛南的生意,很干净。”他刻意在“干净”二字上加了重音,像是在无声地反驳她当初的告诫。辛夷沉默了片刻,忽然问道:“你知道你送的信里,都写了些什么吗?”“不过是些诗词花帖。”阿郎不以为然。“是吗?”辛夷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阿郎,越是包裹得漂亮的东西,内里可能越是见不得光。南市的脏,是摆在明面上的烂泥;洛南的脏,是藏在锦缎下的脓疮。烂泥,你踩过去,洗洗脚就好;脓疮,一旦沾上,是会烂进骨头里的。”“你不过是嫉妒我罢了。”阿郎被她的话刺痛了,他觉得辛夷这是在用她那套市井小民的短视,来贬低他来之不易的成功。他不再多言,抓起谷子,头也不回地走了。他觉得他和辛夷,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他正在飞向更高的天空,而她,注定要一辈子守着那个狭小油腻的粮铺,与尘土和算盘为伴。他沉浸在这虚假的繁荣里,浑然不觉脚下的云端,不过是一张用金线织成的、越收越紧的网。


第八章:黑鹭



洛南的天空,并非只有阿郎的白鸽。在他看不到的云层更高处,或是在他视野不及的密林阴影中,总有一些鬼魅般的黑影在盘旋。它们是洛南信使圈真正的霸主——一个名为“黑鹭”的组织。“黑鹭”不是一个人,也不是几只鸽子,而是一个组织严密、等级分明、手段狠辣的信使团伙。他们驯养的,是一种羽毛近乎墨色、体型比普通信鸽更矫健的“铁喙鸽”。这种鸽子飞得快,耐力强,且极具攻击性。他们垄断了洛南九成以上的“生意”,尤其是那些见不得光的。无论是权贵间的密谋,还是商贾间的倾轧,亦或是某些不可告人的私情传递,都离不开黑鹭的翅膀。他们是洛南这片风雅之地阴影里的血管,输送着最秘密、最肮脏的血液。黑鹭的首领,人称“鹭主”,是个极少露面的阴鸷中年人。他从不亲自出面,所有指令都通过他手下几个心腹传达。在洛南,得罪了官府或许还有转圜余地,但得罪了黑鹭,往往意味着从肉体到名誉的双重消失。起初,他们并未在意阿郎。一个只送花帖诗笺的穷小子,和几只白鸽,就像是孩童的玩意儿,不值一提。但渐渐地,情况变了。崔夫人的浣溪沙,原本是黑鹭的一位大主顾。自从阿郎出现后,崔夫人便断了与黑鹭的一切来往。这不仅是失去一份收益,更是一种挑战。在黑鹭看来,这片天空,只能有一种颜色。一个下着小雨的午后,洛南一家偏僻酒馆的雅间内。几名黑衣劲装的汉子,正围坐一桌。为首的,是一个鹰钩鼻,眼神阴狠,他是鹭主的左膀右臂,人称“鹰叔”。“那个叫阿郎的小子,最近很扎眼啊。”鹰叔慢条斯理地擦拭着手上一枚锋利的指环,“把崔夫人那条线占了不说,还引得其他几家也开始动心思,想找些‘干净’的信鸽,省我们那份抽成。”“鹰叔,要不我去会会他?”一个手下提议,“打断他的腿,再把他那几只白鸽烤来下酒,看他还怎么飞。”“蠢货。”鹰叔冷冷地瞥了他一眼,“现在动他,不就等于告诉所有人,崔夫人送的信有问题?夫人要是发起火来,你担待得起?”他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毒蛇般的光芒。“我们是做生意的,不是街头的混混。对付一只闯进我们鱼塘的白鸟,不必亲自动手。我们只需要知道,它每天什么时候喝水,什么时候觅食,习惯走哪条路……就够了。”“派人去南市,把他祖宗三代都给我查清楚。他常去哪家铺子,和什么人来往,鸽子每天怎么训,喂的什么食……我要知道他的一切。记住,只看不动。”鹰叔的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意。“猎物,要等到最肥美、也最没有防备的时候,再下网。我们要的,不只是让他消失,还要让他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干干净净地,落进我们自己的口袋里。”从那天起,一张无形的网,开始在阿郎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悄然收紧。他那两只象征着纯洁与希望的白鸽,已经被一群盘旋在更高空、更阴暗处的黑鹭,当成了下一个猎杀的目标。他自以为飞上了青云,却不知自己早已闯入了一片更为残酷血腥的猎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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