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1 21:59:24

海外逸士散雜文集

潛台詞

當人家說你這件衣服好漂亮﹐潛台詞說只是這件衣服漂亮﹐人卻不怎麼樣。當人家
說今天你這麼漂亮﹐潛台詞說平時你不怎麼漂亮﹐總的意思是你人不這麼漂亮。當
人家說今天你穿上這件衣服好漂亮﹐潛台詞說這件衣服使你看上去漂亮﹐不穿這件
衣服你看上去不漂亮﹐你的人當然談不上漂亮。要知道漂亮的人任何時候都漂亮的﹐
穿件破衣服也漂亮。這就是自然美﹐不是人工美可以相比的。潛台詞說如果你沒有
自然美﹐就認命吧﹐別求助於人工。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2 00:41:03

所謂“行為藝術”

據說藝術同源﹐但藝術的表現形式是多樣的﹐有書法﹑繪畫﹑雕塑﹑音樂﹑舞蹈﹑
演劇等。這些都是高雅的藝術。但街上的捏麵人﹑紮風箏燈籠﹑練功夫等﹐也可以
算是某種藝術﹐通俗的民間藝術。總起來﹐都屬於傳統的。

許多傳統藝術到了現在都穿上了新衣﹐有的就是皇帝的新衣。不過還有傳統的影子。
而最有創造性的是一種叫“行為藝術”。“行為藝術”﹐顧名思義﹐是用行為表現
出來的一種藝術。凡是動物都有行為﹐包括狗貓。狗貓的行為能不能算作藝術﹖一
隻狗能人立而行﹐表演雜技﹐算不算一種行為藝術﹖最近網上有一隻會彈鋼琴的貓。
也是行為藝術吧。

不過﹐既然動物都有行為﹐能被稱作行為藝術的﹐當然以藝術為主﹐行為是輔。沒
有藝術性的行為是不能算作行為藝術的﹐就如有人在路上跳跳奔奔不能算是跳舞一
樣。現在最流行的一種行為藝術是裸體行為。裸體不一定能構成藝術。繪畫時的裸
體模特大概可算是行為藝術﹐但天體營或一群人在街上裸體走﹐當然不是藝術。現
在有許多人把沒有藝術的行為也叫作行為藝術﹐似乎冠上藝術之名﹐他們的行為就
從低級變成高級了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2 00:42:27

學會說對不起

雖然在國內我也沒有興趣為一件小事與人吵架﹐但到了美國﹐學會了說對不起。不
小心碰到人家﹐馬上先說對不起﹐別管誰對誰錯。因為人家也對我說對不起。根本
沒人去想這是誰對誰錯。回想國內時﹐公車上碰一下﹐馬上引起一場無休止的爭吵﹐
甚至打起來﹐直到一方下車為止。有人說中國是文明禮貌古國﹐不知文明禮貌表現
在哪裡﹖到是立國才二百多年的美國﹐生活中處處表現出文明禮貌。而中國學習外
國﹐卻沒把這個學去。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2 00:43:37

“熟讀唐詩三百首”解

“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吟詩也會吟。”凡想學寫詩的人﹐都知道這兩句話。知道
歸知道﹐卻未必去深入理解。本人不才﹐為諸君剖析一下。先說“熟讀”二字。從
現在各網站上貼詩的情況看﹐大部份新手﹐讀是讀過一點格律詩﹐只是都未讀熟。
淺嘗輒止。不讀熟不能得到詩感﹐還是沒用。所以第一步是要熟讀。熟讀什麼樣的
詩呢﹖這句話告訴大家﹐要讀唐詩。格律詩起自唐代﹐所以讀唐詩才是原汁原味。
千萬別把後代人﹐特別現代人﹐寫的詩當範詩來讀。否則就會誤己。再說﹐讀多少
唐詩才會初步見效呢﹖至少三百首。讀得更多當然更好。多多益善。所謂“讀書破
萬卷﹐下筆如有神。”任何人按上述原則讀個一萬首﹐必定能寫出好詩來。第二句
中的“吟”字是寫的意思。不會寫詩的人也會寫出像樣的詩來了。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2 00:44:50

假藥的好處

世界上的事物有一弊必有一利。假藥會吃死人﹐這是常識。所以造假藥賣假藥的人
當然成為眾矢之的。按理說這種人不槍斃也得坐牢。但迄今為止﹐沒聽說有報導這
類案件的結果。可見都被包庇下來了。不過假藥有時也有一種好處。聽說有人喝老
鼠藥自殺﹐不料這個老鼠藥是假藥﹐結果沒死。這不是假藥的好處嗎﹖如果是真的﹐
那人就死了。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2 00:45:56

吃香蕉

一個人在連皮吃一隻很熟的香蕉。過路人說﹕香蕉要剝皮吃的。那人說﹕香蕉皮這
麼軟﹐為什麼不能吃﹖皮裡也有營養。路人說﹕連猴子吃香蕉都知道剝皮。你不是
連猴子都不如嗎﹖那人說﹕就因為猴子剝皮吃香蕉﹐人也剝皮吃﹐豈不成了猴子﹖

討論題﹕香蕉剝皮吃﹐究竟人學猴子﹐還是猴子學人﹖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2 00:46:45

蛋鴿路﹖

在程乃珊寫的“都市麗人”一書中﹐提到上海的“蛋鴿路”﹐看得我莫名其妙。上
海老城區內有一種石子路﹐是用高低不平的石子鋪成的。坐在人力車上﹐會覺得有
些彈動﹐車子會發出格吱格吱的聲音。上海人就把這種石子路叫作“彈格路”。如
果她用諧音﹐也決不應用“蛋鴿”二字﹐給人造成誤解。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2 00:48:38

從“食色性也”談起

中國人以前是談性色變。但自改革開放以來﹐性事也越來越開放了。三點式見諸於
熒屏。甚或時見裸照。既然到了這個程度﹐為什麼還有人﹐對純屬個人的性愛行為
的表現破口大罵。說什麼有喪風化。事情到了這個地步﹐還有什麼風化可喪。如果
要表現自己是道德高尚的人﹐也不用大罵別人來表現。只要不違反法律及影響公共
秩序﹐應該屬于可容許的個人行為。不應該謾罵干涉。中國人奇怪就奇怪在﹕既要
開放﹐又要收斂。永遠生活在矛盾之中。性事如此﹐其他事情也是如此。孔老二尚
說“食色性也”﹐可見色乃天然之事﹐強自要求壓抑﹐則適得其反。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2 00:49:25

應該愛人民

國以民為本。沒有人民哪能建成國家。所以民在先﹐國居後。要談愛國﹐先談愛民。
沒有不愛民而只愛國的。如果侈談愛國﹐不談愛民﹐最起碼的是虛偽﹐不然就是別
有目的。為什麼統治者都號召大家愛國﹐而不號召大家愛民。因為他們借愛國的幌
子﹐實質上要大家愛他們。但他們不能直截了當地這麼說﹐只能借愛國的名義﹐欺
騙大家愛他們。而糊塗的人們就上了當﹐別有用心的人們就趁機投靠統治者﹐獲取
個人利益。所以要認清那些所謂愛國人士的真面目﹐像這樣的愛國就是可恥的代名
詞。由於中國人沒有弄清愛國兩字的本質﹐所以非常容易受騙而頭腦發熱﹐並以不
光彩的愛國人士自命。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2 00:50:57

為三國人物斷病

有些人物有病﹐在三國演義中已提到﹐這裡從略。有些人物有明顯的疾病特徵的﹐
這裡談一下。1﹐關公﹐高血壓。關公紅臉﹐早已家喻戶曉。根據現代醫學說﹐臉紅
是高血壓的一個症狀。如果不走麥城而死﹐到了老年﹐一定會半身不遂或腦溢血中
風。2﹐周瑜﹐嚴重先天性心臟病。有心臟病的人不能受氣而情緒極大波動。所以讓
諸葛亮氣了三氣就心臟病突發而死。否則三十幾歲的人豈會突然死亡。3﹐曹操﹐貧
血及腦癌。他是白臉﹐這是貧血的症狀。後來死於頭痛。一般頭痛是死不了人的﹐
除非腦癌。而且華陀可以開刀割除腦癌﹐曹操拒絕了。否則可能還會活得長一點。
4﹐彌衡﹐露體癖。在打鼓罵曹時當眾脫掉衣服。在那時﹐不是病態是不可能的。5﹐
姜維﹐膽非正常擴大症。他死時被人剖腹﹐發現膽大如鵝卵。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2 00:52:08

慎用形容詞

形容詞是描寫事物或人物的性質或情況。所以用形容詞要非常確切﹐才能表達確切
的意義。如偉大一字﹐經常使用﹐其實被形容的人或物﹐一點也不偉大。過譽給人
的印象有拍馬之嫌。現在有些年青的鋼琴家﹐報上介紹時總說“天才的”。我不懂
鋼琴﹐不知那些年青人是否有天才。如果只是一般好﹐豈非是在欺騙觀眾。即使是
天才﹐也不必到處吹噓。真的天才是埋沒不了的。吹噓出來的天才也長不了。所以
形容詞不要濫用﹐否則影響自己的聲譽。現在用得最多的是“美女”﹐什麼美女作
家﹐美女什麼什麼的。其實一看之下﹐一點也不美﹐有的甚至屬難看級。特別在電
視連續劇裡﹐很難看的演員也被說成是美人﹐使觀眾的眼睛和耳朵怎麼也湊不到一
塊兒去。這都是一貫弄虛作假的延續。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2 00:53:41

男人要絕種了

據英國牛津大學人類遺傳學教授布賴恩‧塞克思研究宣稱﹐由於男性獨有的Y染色體
無法自行修復基因變異造成的損傷﹐正在隨著人類的發展而逐步退化。根據Y染色體
逐步消亡的速度計算﹐大約12﹒5萬年後﹐男性也許將從地球上滅絕。地球將變成真
正的“女兒國”。他又說Y染色體只是女性遺傳基因變異的產物。由此可知﹐人類在
女性遺傳基因變異之前是沒有Y染色體的﹐也就是說﹐沒有男性的。他又說女性可以
單性繁殖的﹐就像有的動植物一樣。不知男同志們對此有何感想﹖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2 00:58:30

“赤壁”觀感

看了電影“赤壁”﹐不禁有些想法。這裡不想談其情節與三國原著的出入﹐也不想
談拍攝的好壞及演技的精湛與否﹐只想談一下演員給我的印象。記得幾年前看過三
國演義的電視連續劇﹐基本印象不壞。現在對照這些演員一看﹐其形象大不如人意。
周瑜作為都督﹐總得有一定的氣派﹐臉型威嚴﹐但梁朝偉的形象完全像個紈(衣字旁
+夸)子弟﹐只能拍點床戲。那個小喬像個青樓女子。按理說她應該是個大家閨秀。
至於扮諸葛良的演員沒有頭號智囊的氣質﹐搖著扇子﹐倒像個說書先生。而曹操作
為奸相身份﹐也應該要有威嚴的形象﹐及橫槊賦詩的氣概。可惜這個演員的形象太
一般了。導演只知選大牌演員﹐而不考慮這些大牌演員是不是符合劇中人物形象。
另一件可笑的事是孫尚香不但會點人的穴﹐還會點馬的穴。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2 01:00:09

家長們﹐悠著點

有些家長最近常常生病。我說這是積勞成疾。在美國工作雖然很緊張﹐但下班後總
可休息﹐達到勞逸結合的目的。可是不少中國家長﹐業餘時間都為孩子的培養教育
的節目排滿了。孩子們要學鋼琴﹐有的還是被逼的﹔要學游泳﹐要學中文﹐有的還
加上棋類活動﹐球類活動。有的孩子最多的要學四五樣﹐再加上孩子自己的課外作
業及學校活動。就是家長抵抗力強﹐孩子怕也要生病的。

為什麼這些家長不顧自己和孩子的健康﹐而非得把節目排得滿滿的﹖問問他們是否
培養孩子今後成為著名的鋼琴家﹐或爭取奧運會的游泳金牌﹐倒也未必。據說是要
使孩子有修養﹐今後能混入上層社會。但以二者的健康為代價﹐如果不能達到預期
的效果﹐而健康代價又付出了﹐且付得很高昂﹐就是得也不償失的。

其實家長培養孩子﹐必須根據孩子的條件與愛好﹐適當選擇幾個即可。絕對不要逼
著孩子去學他們沒興趣的東西。孩子有自己的生活及前途﹐家長可以加以輔導和幫
助﹐不要包辦代替﹐以家長的意志來決定孩子的生活品質和前途。生活決不要弄得
很緊張。要活得瀟灑點﹐就悠著點兒。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2 01:01:55

評論文字比原作還精彩

各個網站上瀏覽文章﹐後面常有跟帖。有時候文章太長﹐不想化時間去看﹐但又想
知道一下該文究竟說些什麼﹐於是就看跟帖﹐可瞭解個大概。有時一個跟帖把該文
吹捧得天上少有﹐地上無雙。溢美之詞﹐充塞評文。詞藻華麗﹐文采斐然。簡直懷
疑是作者自己換件馬甲所寫。既然如此妙文﹐值得進去一看。不料一看之下大失所
望。該文除了所敘之事有吸引讀者的興趣外﹐於文筆詞藻方面全無可取之處﹐實不
及評文之美妙。可知這不是作者換件馬甲寫的。或者有人以助人為樂﹐要把這篇文
章推向讀者。

有時評文本身寫得一般﹐但把原作評寫得超過原作本身的好。這是過譽。現在的人
老是喜歡好話說過頭﹐或者好話說盡。似乎不這樣不足以顯示自己的贊賞。如果是
熟人的話﹐那就更非說盡好話不可。殊不知﹐這樣反而使被贊揚者頭腦發暈﹐不知
自身之斤兩﹐於是沾沾自喜﹐從而夜郎自大﹐故步自封。這樣對被贊揚者又有什麼
好處。這叫愛之適足害之。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2 01:04:18

從書法談起

學書法總得從臨帖開始﹐不論是鍾王﹐柳顏﹐歐陽詢﹐諸遂良﹐或者有人喜歡臨蘇
黃米蔡之一﹐臨著臨著﹐到了能出神入化的地步﹐才能逐漸發展出自己的體﹐就像
鄭板橋夫人說的“人各有體”。所以一個書法家的體總能看到他的來龍去脈。以前
認識一位老先生﹐用鋼筆寫出一手鄭板橋體。好的書法至少要有兩點﹕外形有造型
藝術﹐筆劃要顯示出內在的功力。現在的所謂書法家﹐看不出他們的毛筆字從哪裡
練出來的。看看寫得龍飛鳳舞﹐但外形不好﹐而又筆劃無力。怎麼能叫書法。只能
稱之為“能用毛筆寫字”。本人自小由先父逼著﹐也能用毛筆寫字﹐但決不敢厚顏
無恥地自稱書法。

書法如此﹐寫詩也如此。古體詩自有平仄格律為依據﹐就是不講平仄的古風﹐也有
古風的韻味。沒有古風韻味﹐而只有形似的﹐不能算是古風。至於新詩﹐雖然我基
本不寫﹐但不能說我一點不懂。第一﹐不管古體詩新詩﹐總有相通的原理﹔第二﹐
這麼難的古體詩也能懂﹐舉一反三﹐豈會不懂較簡單的新詩。況且﹐我年青時也讀
過新詩﹐學寫過新詩﹐只是與古體詩相比﹐越來越覺得沒有味道﹐就放棄了。但是
體會出寫新詩也有原則﹐不是可以閉著眼睛亂寫的。其原則就是﹕要有節奏感﹐要
有詩意。押不韻押韻還在其次。沒有節奏感沒有詩意的根本不能算詩。古人曰“詩
言志”。寫詩總得言之有物。寫得別人看不懂的﹐說得好聽些是天書。說得難聽些
簡直是胡言亂語。新詩還有一點忌諱﹕如果詩行連起來能成為一段文字的話﹐反過
來就像韓寒說的“大部份的現代詩其實”“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每句句子的順序搗
亂了再拆成一句一行寫。”有人問﹕連起來後能不能算是散文詩。那就要看有沒有
節奏感﹐有沒有詩意。只要說是詩﹐或者與詩沾上邊的文字﹐就要有這個先決條件。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2 01:05:31

叫老了﹖

有些人不喜歡人們按輩分來叫他﹐說是這樣會把他叫老的。實際上﹐輩分叫得大一
點是不會老的。只是輩分一叫大﹐有人會感到自己老了﹐叫得輩分小一點﹐似乎自
己還年輕。譬如一個六七十歲的老人﹐朋友子女的小孩總得叫他一聲公公﹐表示尊
敬。他會說叫得怎麼大做什麼﹐叫也叫老了。那麼叫他大叔該是年輕了。但那不是
跟孩子的爸媽一個輩分了﹖如果他要心裡感覺更好一點﹐是不是該叫他大哥﹖如果
他要感覺再好一點﹐要不要叫他兒子﹖

這種是毫無知識的人。輩分和年齡是毫不相關﹐不成正比的。有句俗話是說“搖籃
裡的公公”。一個搖籃裡的嬰兒﹐他的輩分可能是某一人的公公。紅樓夢裡﹐比寶
玉年紀大的人﹐如賈蓉﹐就得叫他叔叔。所以﹐這種觀點也屬思維誤區之一。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5 00:41:29

咄咄怪事

最近在美國舉行了一個國際舞蹈比賽﹐有九個國家參加。中國也是其中之一。這本
是正常的事。而不正常的在於中國參加的不是舞蹈演員﹐而是雜技武術表演者﹐都
打扮成和尚。結果當然名列最後。可知中國負責這方面事務的土幹部官員﹐簡直分
不清舞蹈與雜技武術的不同。但怪事還不在這裡。比賽中﹐每個國家出一個評審員﹐
以決定參加項目的取舍和名次。怪就怪在中國居然派了個和尚作評審員。看著有些
穿得很少的女演員在台上誘人地跳動﹐不知他腦筋裡作何感想﹖

按佛教戒律說﹐和尚應該六根清靜﹐四大皆空﹐不得參與除做佛事外的世俗事務。
否則就違背了佛教的戒律。按理說﹐凡不能遵守戒律的和尚﹐應該蓄髮還俗。那時﹐
隨便做什麼事﹐無人議論。但現在的中國和尚總是不務正業﹐不但從事商業活動﹐
還要參與政治﹐甚至大破色戒。根據濟公傳﹐雖然他也參與俗世活動﹐都是為了解
救困厄。雖然喝酒﹐可沒犯色戒。酒戒和色戒﹐那可是嚴重性不同的兩個層次的戒
規。總之﹐現在好的方面是一代不如一代﹐壞的方面是一代勝過一代。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5 00:42:53

談FAN

FAN一詞意為“狂熱追隨者”﹐也就是對某事某人著迷的意思。另一意義為“扇子”。
現在中國人用FAN一詞之前一義﹐但又不直接說他是她的狂熱追隨者﹐因為太長了。
當然我們可以說他是她的“扇子”﹐借用另一義來表示前一義。這種玩笑式的用法
也不是不可以。現在大家用FAN複數FANS的音譯“粉絲”來表示。這也是可以的。但
其中有了問題。既然“粉絲”是複數概念﹐當然指多於一個人。如果說“他是她的
粉絲”﹐只指一個人﹐那麼﹐嚴格地說﹐在數的概念上是錯誤的。因為一個人只能
說FAN﹐不能後面再加S﹐所以只能說“粉”了。這個“粉”不能成“絲”。另一個
問題是﹕FAN應正確地讀作“番”﹐不能讀成“粉”。這是讀音的錯誤。如果FANS在
字面上音譯作“番絲”﹐表示“外國的絲”﹐那也很好。這個FANS本來就是外國來
的。不過以筆者意思﹐音譯成“反思”可能更實用﹐更需要。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2-8-15 00:44:13

文人的定義

文人﹐按本人的理解﹐是會使用文字的人。所以﹐會寫詩的﹐寫暢銷書的﹐都屬文
人。那麼﹐會寫廣告詞的﹐寫標語的﹐算不算文人﹖按本人的理解﹐當然也算。
(如果其他人有不同定義﹐不必跟本人爭辯。因為定義本來就是人定出來的。有的
根本沒有統一標準。)不過﹐這是廣義的文人概念。狹義的概念是﹕有學問的才是
文人。所以﹐如果某人寫的詩﹐寫的暢銷書裡反映不出某人有什麼學問﹐這個人就
不是文人(狹義的)。他只是個會使用文字寫東西的人﹐會把普通讀者喜歡看的情
節內容放進他寫的東西裡的人。他的特長就是會選擇大眾喜歡的內容﹐來與文字揉
合一起﹐因此也沒有語言的深度。甚至連成語也常常用錯。如果有人寫出來的東西﹐
大家看了都覺得一頭霧水﹐朦朦朧朧﹐不知所云﹐這個人可以說連文字都不會使用﹐
所以甚至算不上是個廣義的文人。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查看完整版本: 海外逸士散雜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