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枫 发表于 2023-12-30 06:11:38

法规政策合法性问题到重视的时候了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23-12-29 17:26 编辑

近来,人大法工委连续推出重磅解读:

1、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授权县级以上政府划定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但没有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全面禁令与条例中的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修改。
2、违法犯罪行为人罪责自担,不能株连或及于他人。有的市辖区议事协调机构发布通告,对涉某类犯罪重点人员采取惩戒措施,其中对涉罪重点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近亲属在受教育、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权利进行限制。应予停止执行。

中国有宪法,全国人大是释宪的权威机构,法工委作为全国人大的法律事务负责机构,解读具有释宪的权威。

另一方面,中国人对合宪/违宪的概念很淡漠,宪法里规定的国家性质、公民权利和义务似乎是很遥远的事,各级政府也对上位法观念淡薄,只知道按照“上级精神”加上自己的理解去制定地方法规、政策,怕理解不彻底,执行不充分,就层层加码。

在新冠防疫抗疫期间,这样的土政策造成很大的危害,各地的怨言大多由土政策引起。

现在,土政策依然在很多地方流行。比如说,云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农村集体聚餐风险提示》,要求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管理,按规模大小实行分级指导,并对聚餐场所、厨师和帮厨人员、原材料采购、菜肴加工制作、危险物品、散装白酒等做了要求,提倡文明节约以及及时报告聚餐问题。

如果这只是提示,那没什么;但这是作为要求执行的政策,就有合法性问题了,有不必要地限制公民权利的嫌疑。不是说不合法,而是说政策需要首先跨过合法性的门槛,才能成为政策,不是由政府职能部门出台政策就自动合法的。

在更加细小的方面,甘肃积石山地震时,部分甘肃和陕西高校的学生试图逃出宿舍时,被锁住的大门困住,宿管阿姨迟迟不给开门,声称没有接到通知。锁住出口是明显违反消防规定的,但在很多地方被当作正当的宿舍管理手段而不受质疑,也是下位法违背上位法的例子。

在法律的权威链方面,宪法是至高无上的。比如说,宪法规定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有人提出全民发钱,跑步进入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这在宪法层面上就是站不住脚的。还有人轻率地提出,宪法不行,得改。这是不知道宪法是干什么的了。

宪法不是不可以修改,但修改的门槛很高。所有法律都可以修改,上位法修改的门槛高于下位法,下位法让步于上位法,这本来就是法制的一部分。

法律也可以规定例外情况。比如说,如果出台《防疫抗疫法》,规定谁有权全部进入疫期紧急状态,在疫期紧急状态下谁有权绕过什么通常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那就有法可依。

有法可依非常重要。这不仅保证了政府和人民行为的一致性,也保证了可预测性。发生了什么事件,就会有什么样的应对,不需要猜,也没有讨价还价空间。

同时,谁越权了,也很明显,有相应的法制手段制止越权。

长期以来,中国“人治大于法治”的问题很大,人们法律意识淡薄,什么事情都“想办法搞定”。一方面,这提供了巨大的灵活性,便于在摸索中探索新路;另一方面,这也带来了很大的任意性和不定性。

中国还在继续改革开放中摸索,但已经到了细化优化的时代,而不是大范围、方向性的摸索。法治是保障进一步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法规、政策的合法性问题必须得到重视。

这事需要放到反腐一样的高度,否则对政府的信用和政策的可执行性是极大的危害。

旺旺的考拉熊 发表于 2023-12-30 09:50:59

这是典型的中国特色,改不掉的,不可能要灵活的时候就想着人治,要信用的时候又去法治了,最后是两个谁也拿不到。彻底变成官治了

exprade 发表于 2023-12-30 11:15:35

中国政府和新冠的战斗并没有超出法律的授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晨枫 发表于 2023-12-30 12:02:16

旺旺的考拉熊 发表于 2023-12-29 19:50
这是典型的中国特色,改不掉的,不可能要灵活的时候就想着人治,要信用的时候又去法治了,最后是两个谁也拿 ...

行政现代化是必由之路,法治是关键。

晨枫 发表于 2023-12-30 12:03:12

exprade 发表于 2023-12-29 21:15
中国政府和新冠的战斗并没有超出法律的授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 ...

这里面没有任何一条规定可以封锁没有病情的小区。

旺旺的考拉熊 发表于 2023-12-30 12:51:04

晨枫 发表于 2023-12-30 12:02
行政现代化是必由之路,法治是关键。

可惜领导层并不是你这么想的,不然就不会反腐全靠双规了。

晨枫 发表于 2023-12-30 12:54:29

旺旺的考拉熊 发表于 2023-12-29 22:51
可惜领导层并不是你这么想的,不然就不会反腐全靠双规了。

领导层到底是怎么想的,你我全靠猜。

exprade 发表于 2023-12-30 21:57:02

晨枫 发表于 2023-12-30 12:03
这里面没有任何一条规定可以封锁没有病情的小区。

第四十二条 “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2020年,果断封了武汉,虽然当时有些怪声音,但当新冠在世界其他各国演绎它不受控的威力时,中国的人民绝大多数都认为措施是必要、果断的,虽然执行前期荒腔走板,但总体是很满意的。
事实证明,想第一时间扑灭烈性传染病,这样的授权是必须的,当时武汉哪有时间哪有技术去甄别哪个小区有疫情哪个没有。
只是新冠造成全球持续感染,不断变异进化,最终中国没能独善其身,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晨枫 发表于 2023-12-30 22:11:32

exprade 发表于 2023-12-30 07:57
第四十二条 “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2020年,果断封了武汉,虽然当时有些怪声音,但当新冠在 ...

你要是否认抗疫后期有封禁无限扩大的做法,引起民愤,那我无话可说。

exprade 发表于 2023-12-30 23:13:10

晨枫 发表于 2023-12-30 22:11
你要是否认抗疫后期有封禁无限扩大的做法,引起民愤,那我无话可说。

后期的封禁难道比2020年的武汉还严厉吗?你有没有话说,也改变不了后期是精准防控,前期是一刀切。而人民总体痛苦度上升,是病毒蔓延到了全国各地,影响的人更多了。
而且这里指的是防疫的措施有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武汉封城没问题,那后期的防疫也不会有问题。如果你说武汉不该封城,那我也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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