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管理和恶犬处置不矛盾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23-10-20 23:49 编辑10月16日,四川崇州(属于成都管辖之下)一名两岁女童被无人看管的罗威纳犬咬伤,造成右肾破裂、腹腔积液以及胸背部等多处肤裂伤,好几天处于昏迷状态,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儿童ICU接受救治,所幸生命体征平稳。
事发后,肇事恶犬被迅速抓获,犬主被刑拘,但宠物管理问题在社会上引起激烈争论,有人提议全面限制养宠物狗,并捕杀流浪狗,宠物主和动物保护人士则极力反对。争论焦点在于:
1、 动物伤人谁负责
2、 流浪动物怎么处理
3、 宠物权益有没有保障
动物伤人是有法律管着的。《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过,在很多情节并不严重的宠物伤人或扰民事件中,基层执法时并不会诉诸法律,而是以“小事化了”的心态让双方和解。这样的处理方式,虽然更具人情味,却也给很多民众留下了养狗人有恃无恐、不会承担责任的印象。人情味也成为了基层执法时进退两难的枷锁。
但动物伤人必须从防止开始,而不是把重点放在事后追责。崇州两岁女孩事件里,肇事恶犬被捕,犬主被刑拘,但这不改变女孩已经收到严重伤害的现实。希望她能全面康复,但她可能一辈子都会心理留下阴影。她才两岁呀。
这方面,欧美有现成的法律和行之有效的做法,完全可以参照,其中的核心环节是SPCA(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Animals,防止残害动物协会)。这是具有法律地位的民间组织,具有法律规定的动物收容和人道毁灭设施和权力。中国好像没有这样的组织,但只要有心,不难组建。
在加拿大基本上所有主要城市,家里和自家院子里随你,但在公共场合,除了在明确标示可以不需要狗绳的地方(一般是特定的公园)和在规定的时间段之内,所有地方、任何时间都必须遛狗牵绳。在有小孩玩耍的地方,严格禁止不牵绳遛狗,被抓住是要入罪的。平时遛狗不牵绳的,作为流浪狗处理。不捡粪便很讨厌,但不牵狗绳可能造成危险,不能听之任之。
每个地方都有SPCA。流浪狗不能长期流浪,一经发现,人人有责报告SPCA,SPCA有责任立刻派人来收容。收容由专业人员实施,有规定的符合安全和人道原则的措施。SPCA有自己的收容设施,鼓励人们来免费收养。但收容来的流浪狗(和其他流浪动物)在一定时间后,会人道毁灭,为“后来者”腾地方。
西方动物保护势力的声音不可能比中国小,但有城市管理法规和SPCA,他们要展示爱心,尽可以去SPCA收留流浪狗(或者其他流浪动物),但纵容流浪狗长期在外流浪不行。
爱心泛滥也有法规管着。即使是独立屋,能养多少宠物也是有限制的,不能因为这是你的房子,就养上30、50只猫。公寓里更是有限制,有些跟不不许养宠物,这是业主委员会通过一定的表决程序后规定的。
养犬的白名单和黑名单各地不同,弄的基层执法的时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捡粪便、遛狗不牵绳等违规监管更是因为监管难度大,惩戒不重,常常形同虚设。历史上的不作为也对现实中的有所作为形成巨大阻力,执法本来就最怕不一致。对于不作为,应该按照执法不作为处理。在崇州女儿事件中,小区管理成为被告不冤枉。
有些地方性的白名单或者黑名单与其他(包括相邻)地方不一致,这不要紧,本地法规就是本地法规。“你”要是不满意,可以搬家,或者启动修法程序。只要法规还有效,就继续执行。
流浪狗伤人按法律规定由原主负责,长期喂养流浪动物者也要承担一定责任,但实际上也很难执法。大规模捕杀更是引起“一只狗犯错所有狗连坐”、“不是所有流浪狗都是坏狗”的指责。央视2021年报道,中国每年有约4000万人被猫狗咬伤,其中不乏流浪动物造成的伤害。但在流浪动物的生存权和民众的安全孰轻孰重的问题上,舆论却难以达成共识。
找得到原主的流浪狗,不管是不是伤人,首先应该以虐待动物处置。既然养宠物,就不能抛弃。不想养了,送到SPCA去,不能往街上一丢了事。如果伤人,按照已有法律处理,不需要另外再有新措施了。
喂养流浪动物非法,与喂养野生动物非法一样。野生动物必须野生,必须对人类保持一定的敬畏,喂养很容易突破这种敬畏,造成危险。一旦野生动物伤人,必须人道毁灭。喂养是在害野生动物,不是动物保护,这个事情一定要搞清楚。
有动物伤人的话,必须人道毁灭。研究表明,有过伤人历史的动物失去对人的敬畏,很有可能再次伤人。动物需要保护,但在人权和动物权之间,人权永远优先,人命永远高于狗命。
流浪动物在这一点上是一样的。不同的是,流浪动物有SPCA。需要做的不是喂养,而是送到SPCA。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自己送去;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叫SPCA来收容。
“一只狗犯错所有狗连坐”不公平,“不是所有流浪狗都是坏狗”也正确,但要做的不是听任流浪狗继续流浪,而是收容到SPCA去。
不伤人的合法宠物也有生存权问题,曾有地方以防疫为由,阴性犬只送离、阳性犬只和流浪犬全部捕杀、区域内全面禁养犬只三年的规定,使得合法养犬都成为问题。
这牵涉到更加广泛的《防疫法》问题。疫期是非常时期,很多平时的法律法规可以冻结和暂停执行,但不能任意冻结和暂停执行。必须在《防疫法》的架构下才能冻结和暂停执行,包括触发条件和恢复条件。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宠物成为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宠物成为很多人的感情寄托。宠物经济还是价值3000多亿人民币的大生意。宠物和动物保护意识是否为人性的更高层次表现这样的问题尽可以留给学者和有闲人士去讨论,但城市动物管理法律法规不能缓行,否则还将有更多悲剧发生,既危害人类安全,也危害宠物安全。
国内流浪狗现象真的蛮严重的,暑假回国短短一个月不到,看到不下十几只流浪狗。有次早上去买早点,看到一只大流浪狗在附近小学门口转悠,还好很快来了警车把它赶走了。 松叶牡丹 发表于 2023-10-20 21:28
国内流浪狗现象真的蛮严重的,暑假回国短短一个月不到,看到不下十几只流浪狗。有次早上去买早点,看到一只 ...
还有流浪猫。老妈这里的小区至少十几只流浪猫,流浪狗倒是不多。 晨枫 发表于 2023-10-21 13:44
还有流浪猫。老妈这里的小区至少十几只流浪猫,流浪狗倒是不多。
猫一般怕人,而且野生状态下寿命不长,危害不大。
流浪犬就不一样,成群后可是有攻击力的,所以国内对于流浪犬还是比较戒备。
只是那些养狗的,每天遛时不愿牵绳,危害很大。
这次事件也算是给社会一个机会,来修正政策和执法。
之前处理校园流浪犬,网络上一片骂,这帮主就是没痛到自己身上不知道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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