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周 发表于 2020-3-12 13:58:52

这年头都流行鼓吹美帝的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

你们难道不知道美帝还有一个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吗?
擅自将病人的化验报告发到微信群里面,放在美帝,妥妥地违反了HIPAA。
HIPAA 是美国颁布的一部关于医疗电子数据信息安全保护的法案。
Title II(Administrative Simplification (AS) )是“requires the
establishment of national standards for electronic health care transactions
and national identifiers for providers, health insurance plans, and
employers”。
对于违反HIPAA 安全法案的行为,可以处以最高为 25 万美元的罚款和最长为 10 年的监禁。

看一个案例,一个医生翻看同事的病人的病例,然后就进监狱了。。。。
https://www.empr.com/home/features/doctor-gets-jail-time-for-hipaa-violation/

tanis 发表于 2020-3-12 14:55:00

这个是我一直都在微信群里说的。 后来看到晨大在坛里被群起而攻之,我就不敢当时说了。

西楼客 发表于 2020-3-12 19:32:33

国内媒体被渗透的太厉害了

leekai 发表于 2020-3-12 20:07:47

西楼客 发表于 2020-3-12 19:32
国内媒体被渗透的太厉害了

不是被渗透,是自觉自愿,虽不能至心向往之{:194:}

王不留 发表于 2020-3-12 20:18:25

呵呵。现在不停的鼓吹吹哨的,大概率别有用心,又或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忽悠了吧。

Potscher 发表于 2020-3-12 21:35:15

扒开煽情的外皮,里面是矫情造作,扭曲呻吟的赤裸双标。

晨枫 发表于 2020-3-12 21:36:11

tanis 发表于 2020-3-12 00:55
这个是我一直都在微信群里说的。 后来看到晨大在坛里被群起而攻之,我就不敢当时说了。 ...

切,你现在才说!!!{:192:}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20-3-12 22:18:05

你这个是绝对的政治不正确,当然是在国内的某些人那里了。因此这个法案是侵犯人权的,是非法的,是不被承认的,是无效滴。

当然了,要是事情发生在美国,那就倒过来了,正所谓需要决定供给。事实不重要,重要的是立场。

龙血树 发表于 2020-3-12 22:37:20

多谢科普,以前只知道严格保护,我家小牛一成年,医生都通知我,绝对不可以再知道他的病历了,但才知道惩罚严重到这种程度

常挨揍 发表于 2020-3-12 23:02:52

晨枫 发表于 2020-3-12 21:36
切,你现在才说!!!

打死俺也不说{:234:}

潜水员 发表于 2020-3-12 23:23:55

呣,这事儿有一个可争辩的点。
在HIPAA的文档里,关于“Permitted Uses and Disclosures”章节中,提到如果是为了公众利益,那么其所列的12条行为可以允许使用和公开HIPAA规定的隐私信息。其中第十条是
To prevent or lessen a serious threat to health or safety
那么,如果说是为了避免或减轻类非典疾病的传播,好像也说得过去啊。
而且,美国法规又管不到中国的事儿,顶多是做个参考。没有违反国内法就不必苛责。不过捧到吹哨的高度,就是捧杀了。

smileREGENT 发表于 2020-3-13 00:40:10

本帖最后由 smileREGENT 于 2020-3-13 01:54 编辑

就我浅薄的一点见识,以前国内意识确实不强,但现在是越来越重视了。个人觉得,搞不好国内过几年会有相关的轰动案子,然后政府趁机出政策……总之,我的体会是大环境越来越严格。

驱动力不是政府的言论管控,确实是医疗行业自身需要。

说的冠冕堂皇点,叫专业精神的提高;说的诛心些——纠纷越来越多,都不想惹一身骚,这事拾掇一下就是个由头,一旦有纠纷就讲不清了,碰见就是鼻青脸肿乃至粉身碎骨。

当然现在还没那么森严,私下交流还是可以的,毕竟都是以会诊和学术目的为主。只能说,要将心比心无愧于心了。特别的,若情况不是很紧急,该写会诊申请还是要老老实实地写会诊申请;拿出去做病例报告的最好有病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少给自己埋雷,当心被人拿来下绊子。

不过,当前是否有人借此以病人隐私换取利益呢?老实讲,我没亲眼见过,但……嗯嗯。

说回武汉这事,我的观点,不客气地说,什么吹哨人,自由言论都是隔靴搔痒。最切中要害的还是那句话,需要决定供给,立场决定言论……两边都是,包括俺,人之常情,概莫能外。这事情,功夫在诗外。

红茶冰 发表于 2020-3-13 00:56:51

tanis 发表于 2020-3-12 14:55
这个是我一直都在微信群里说的。 后来看到晨大在坛里被群起而攻之,我就不敢当时说了。 ...

妮妮 我对你太失望了~~~~~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20-3-13 01:10:15

常挨揍 发表于 2020-3-12 10:02
打死俺也不说

打死你俺也不说;P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20-3-13 01:10:43

潜水员 发表于 2020-3-12 10:23
呣,这事儿有一个可争辩的点。
在HIPAA的文档里,关于“Permitted Uses and Disclosures”章节中,提到如果 ...

问题是啥叫公众利益,这个可以很模糊的。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20-3-13 01:11:48

红茶冰 发表于 2020-3-12 11:56
妮妮 我对你太失望了~~~~~

所以,俺把他的名字翻译成了弹你死;P

史蒂芬周 发表于 2020-3-13 02:00:16

潜水员 发表于 2020-3-12 23:23
呣,这事儿有一个可争辩的点。
在HIPAA的文档里,关于“Permitted Uses and Disclosures”章节中,提到如果 ...

你可以看一下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的解释
https://www.hhs.gov/sites/default/files/february-2020-hipaa-and-novel-coronavirus.pdf
patient information may be shared under the HIPAA Privacy Rule in an outbreak of infectious disease or other emergency situation, and to serve as a reminder that the protections of the Privacy Rule are not set aside during an emergency.
哪怕是现在,在美帝,以吹哨为名义,私自把病人的病历或者CT片放在社交网络上,还是要进监狱被老黑爆菊的。

史蒂芬周 发表于 2020-3-13 02:03:52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20-3-12 22:18
你这个是绝对的政治不正确,当然是在国内的某些人那里了。因此这个法案是侵犯人权的,是非法的,是不被承认 ...

从钱的角度来说,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这种法案跟HIPPA比起来,算个屁啊。
HIPPA可是美帝医疗系统低下效率的重要原因,当然也是医疗占GDP 20%的重要推手。;P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20-3-13 02:20:57

史蒂芬周 发表于 2020-3-12 13:03
从钱的角度来说,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这种法案跟HIPPA比起来,算个屁啊。
HIPPA可是美帝医疗系 ...

美国是彻底的商业社会,所以HIPPA必须得到尊重,否则商人们决不答应。

中国是彻底的政治社会,所以吹哨人就成了当红炸子鸡,否则还怎么叫唤要中共下台呢。

需要不一样,供给当然不一样的。唯一一样的,是谁是谁的婊子养的。

qyangroo 发表于 2020-3-13 03:13:13

吹完哨,发布错误的信息/正确的信息,用恐慌把民众赶到医院踩踏,挤兑医院,引起大面积医院交叉感染,重症比例增多,算是符合公众利益吗?

很多社会学实验已经验证了,比如当年一个“火星人”入侵的玩笑广播吓得民众争先恐后开车逃亡,交通踩踏死了一批人。

人类社会的智商成正态分布,通往地狱的路是好心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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