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不相识 发表于 2012-6-27 20:06:47

读《史记·货殖列传》笔记1



老子曰:“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必用此为务,輓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


太史公本篇以老子一说为弁言,各家众说纷纭。杨慎以为太史公“将信己说,而先引《老子》破之,以为必不然”。梁启超认为“老子之说,上古之俗”,太史公“揭邪说而斥为涂民耳目”,“老氏自言‘法令将以愚民,非以明民’正涂民耳目之确诂。以上古不得已之陋俗,而指为‘至治之极’,姑太史公作传,开宗即明此义。”梁启超的说法为泷川资言的《史记会注考证》全篇引用。肖黎认为“司马迁对老子宣传的无欲、寡欲的义利观以及他向往的‘老死不相往来’的社会采取了批判态度,认为是行不通的。”钱锺书也认为司马迁斥老子之说。



李埏在其著作《<史记·货殖列传>研究》辟专章论司马迁赞同老子说。他认为太史公承庭训又受当时学风影响,对老子不徒治其学,而且敬重其人。在《史记》中,老子与诸家相提并论时,老子地位恒高于儒墨法名等诸家,恶言指斥老子“涂民耳目”是不可想象的。《货殖列传》所引老子一说,与《老子》第八十章原文并不完全相同,多出“至治之极”四字。《史记·律书》中描述了推崇“黄老”的汉文帝治下,天下和乐景象,与所引“至治之极”的景象有诸多相似。在太史公看来,“至治之极”的社会是美妙的。他指出至治和货殖的内在联系是“人民的美好生活”,在近似“至治”的文帝时货殖最为兴盛。至于在“老死不相往来”的“至治之极”社会中货殖活动何在,李教授则的解释不那么令人信服。



童书业对老子“小国寡民”说的评价更高一筹。他说这描述的 “实际上是一种理想化的小农农村,保持着古代公社的形式。有人说老子企图恢复到原始社会,这种说法并不妥。因为老子还主张有‘国’,有统治;这种社会里还有‘甲兵’而且能够‘甘其食,美其服’这些都不是原始社会的现象。老子只是企图稳定小农经济,要统治者不干扰人民,让小农经济能自由发展,这就达到了他的目的。”(陈鼓应的《老子注译和评介》,下面引文为同一出处)



老子指出了一个“至治之极”的桃花源,“在这个桃花源里面,社会秩序无需镇制力量来维持,没有兵战的祸难,没有重赋的逼迫,没有暴戾的空气,没有凶悍的做风。民风淳朴真挚。”(陈鼓应)人民能各“甘其食,美其服”是用寡欲的办法来实现的。通古今之变的司马迁,非常熟悉春秋战国的兼并、秦政的暴虐、秦末的混战、汉武对外扩张战争,这些都造成了民众极大的痛苦。在哪山唱哪歌儿,离乱人羡慕太平犬,在他那个时代对老子所说“至治之极”的社会无疑是非常向往的。但司马迁也承认,就他知道的“诗书所述虞夏以来”,寡欲已经不可能实现了,“俗之渐民久矣。虽户说以眇论,终不能化”。老子之说虽是妙论,也不能通过“户说”以“化民”。老子虽悬鹄于彼岸,现实却在此岸。道家“与时迁徙,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史记·太史公自序·六经指要》),老子学说本非屠龙之技,必待民淳而施治,文景之治就是“善者因之”的例子。



那么被杨慎、梁启超、肖黎、钱锺书等诸家认为抨击老子之说的“必用此为务,輓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该怎样解释呢?



輓一般解释通“晚”,也有的认为是“挽回”的意思。李教授认为“必”——必须,“必用此为务”,是“必须致力于此”,当属上读,绝句。“輓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一句是对晚近时期为奇说谬论,淆乱人民视听者的斥责。李教授的说法联系上下文总令人觉得文气不通。“必须致力于此”,全篇再无“致力于此”必要性、现实性的论述,整个货殖列传与小国寡民的社会状态相去甚远了。晚近时期试图“涂民耳目”的谬论何在?无的放矢!



我认为,“必”有如果、假设的意思。比如“王必无人,臣愿奉璧往使”。我认为太史公的意思是:如果致力于此,到了晚近世除非涂民耳目,则几乎没有实施的可能了。

老芒 发表于 2012-6-27 21:09:09

奇怪怎么会解释成必须呢?

不打不相识 发表于 2012-6-27 21:17:56

本帖最后由 不打不相识 于 2012-6-27 21:19 编辑

老芒 发表于 2012-6-27 21: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奇怪怎么会解释成必须呢?

{:206:}我也不理解李教授为什么这样解释。{:soso__353087729978038472_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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